史鉴 襄公下论

十二

《春秋》之奖伯,靳天下而一之也。伯之未兴,诸侯相攻而无已,王以是而益如赘,民以是而益如焚。民既病而偷相仇,王既无以翕天下,而自保也亦危。故子曰:“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非仅山戎、狄、楚也,一朝之忿,竞其民以死之者,皆山戎、狄、楚也。

伯兴而天下犹一矣,天下犹一则若存若亡,仿佛之声灵,固天子也。民有辑,固以存其生;民有归,固以心无妄竞也。微此,将枵然自保乎伯之名,而诸侯不禁于相攻,恶用奖伯而徒以替王邪?

故诸侯之复自相攻,于是乎而伯不足奖。是以《春秋》亟夺其伯,而一以无伯之治治天下。

晋悼之季年,迤于平公之世,齐、莒、邾攻鲁,鲁攻邾,宋攻陈,卫攻齐、曹,一朝之忿无所归辑,视诸齐桓未兴之日为无愈矣。平公之合诸侯,盟不书同,执大夫而称行人,非伯之词也。后乎溴梁之会,七年而伐晋之师举,与卫齿焉,无伯之词也。

圣人之欲治天下也益难矣。王者不兴,伯不可用。故曰:“天下有道,某不与易也。”非圣人其孰能易之哉!

十三

惟固有德,则乘于道者不能与争。德非固有,而先丧其道,乘于道者虽无德而争之有余。盖道可乘也,德不可乘也。道用天之自秩,因先王之已制,约乱人而俾勿甚乱者也,故可乘也。德非固有,不足以丽乎道,则恒为乘道者之所诎矣。故曲直老壮,壹因乎道。

晋为溴梁之会,命诸侯曰:“归侵地,抑齐之强,扶鲁之弱,弭邾、莒之乱。”德人之言也。直于齐,壮于齐,谊不得与之争,而齐无忌。

晋德虽衰,其于齐之秉凶以为德者,不犹远乎?盟而其臣逃,未几而伐鲁之兵五出。执邾、莒而邾、莒不顺,围齐而终不能修袁娄之已事。何齐之壮邪!

学《春秋》者,比其事,观其所由,而得失之故显矣。齐灵之悖,德悖也。德悖于人,而道不圮于中国也。会于溴梁,大夫盟,上无诸侯。齐之伐鲁,比年五出,而君将者四。齐乘道,而晋乘非道,不相下之势在此矣。

故道者,德所乘也,亦无德者之犹无可乘也;德者,道所秉也,非无道者之可秉也。鲁惟为季孟树邑,而邾、莒憎;晋惟为荀偃抒怒,而齐灵逞。道无可乘,詹詹之德言不足以令,久矣。故用人情者不如用天秩,用己志者不如用王制。君臣父子之外无德也,尊亲令恭之外无直也。

齐由是而张乎天下者逾三十年,迨乎陈氏之强,而后大挫于吴。鲁之益弱,晋之不竞,又奚怪焉!

十四

诸侯之盟会征伐,必亲者也。委之大夫,而权以替,国以不振,虑事者之所宜尤慎也。

乃以此为虑,赵宋之君相收权于上而替其臣,渐渍以弱,国丧于金、元而莫之拯。通此者极难矣。

夫道者,一致而百虑者也。尽其百虑而一致通,何疑哉?道之所自秩,等杀有体,端委有绪,古今递革而一致者,固不紊矣。盟会征伐所自出者,天子也;将而行之者,诸侯也。诸侯之臣大夫,非犹夫天子之臣诸侯也。

三代之诸侯,后世之将帅焉耳,其大夫,属吏焉耳。春秋之诸侯,上拟天子而尸盟会征伐之制,故以将行之权委之大夫而权失。赵宋之天下,尸诸侯之事而替其臣,使不得视诸侯,以夷于陪贰,自卑以卑其臣,而举国无权。

自天子出者,诸侯之所宜躬亲也;自天子出者,非天子之所吝而不出者也。封建郡县之殊致,上下之等,相仍之尊,任使之道,相辅之势,一而已矣。知其一,则下不移,上不摄,各有司存,天秩之不紊,审矣。

故春秋之季无诸侯,诸侯上拟天子而失其诸侯,大夫之所以终成乎诸侯。弱宋之制无天子,天子自视诸侯而削其诸侯,诸侯不建,则任卑**之陪属以与强邻争,宜其仆也。三代之礼,郡县之权,革其文,必因其实。

以天子统诸侯,以诸侯治大夫。未有无诸侯而不倾以丧,古今一也。

十五

同盟,同欲盟也;同围,同欲围也。忌齐之争伯者,晋也;毒齐之屡伐者,鲁也。以鲁勤晋,以晋勤天下,宋、卫、郑、曹无怨焉。滕、薛、杞、郳狎于齐而惮其强,久矣。若莒若邾,又比齐以干鲁而试晋者也。

夫恶以云诸侯之同欲哉?欲之从其私而翕于一时者,虽固欲之,君子不成其欲。不成其欲,不许其欲也。欲之出于理势之必然,而固将以是为安者,虽弗固欲,君子必成其欲,以为不欲而不可得也。

晋之勤鲁,非独为鲁也;天下之勤晋,非独为晋也。天下可无晋,翕然从之,而适成乎党;晋可无鲁,牵率天下以争,而适成乎诐。

党以诐,君子不许之。以勤天下,而天下固然不效其勤。合诸侯之众,无怨者,狎者,比者,翕然固之,而弗得不欲,天下其何欲哉?不欲夫无伯之情同也。

晋当灵、景之世,尝失诸侯矣。其失诸侯也,失之于楚;其失于楚也,先失齐也;其失齐也,失鲁于齐而后齐抗也。断道之盟,晋得鲁而后能挫齐,齐已挫而晋乃以暇求于郑而折楚。是故鲁之系于晋重矣。

齐西抗晋,不得鲁则晋压其户;齐南联楚,不得鲁则横绝其声息之往来。故齐桓之伯也,盟于柯,而始有事于郑;定僖公以讲于柽,而始有事于楚。

楚之静躁视齐,齐之出入维鲁。惟然,晋恶得不勤鲁,而天下亦恶得不为晋勤邪?

晋之勤鲁,非鲁事也。勤鲁以争于齐,非晋事也。非鲁事,故晋以大号天下而不吝;非晋事,故晋以大号天下而不惭。天下自为以勤晋而以勤鲁者勤之,故不恤无怨,不畏非敌,不敢不释其比党之邪心,而共勤一伯。且夫萧鱼之会,晋伯之功浅矣,溴梁以来,晋伯之势夷矣。

功浅者,将无以服天下;势夷者,暂一合而殆不可久也。将无以服,而服于其夙服;殆不可久,而犹暂一合焉,固君子之所甚珍而欲挽之者也。

人心犹可用而瓦解未成,伯之存亡,系之亟矣。围齐之功不终,天也。荀偃死,赵武以偷心继之,东无事于齐,西无事于秦,南无事于楚,舍鲁不恤,置邾、莒不理,而小国悉离。四国交战,吴、越入而为主。

斯役也,介乎伯之将裂而挽之者与!

十六

人心之坏,其始不堪于义而犯之,其继狎于不顺而忘之,而终忕于不道而覆执以为义,极矣。覆执以为义,则奉之为典,建之为名,循之为毁誉,用之为赏罚。

呜呼!典其非彝,名其非正,毁其誉,誉其毁,赏其必罚,罚其宜赏,而人无纪,不禽者鲜矣。

故君子甚恶其忕于不道也,始不堪于义,不敢名言不道之为道,坏未极也。君子甚恶其忕大于不道,则不堪于义者,宜若可矜,然而君子弗矜也。

不堪于义则轻犯之,犯之屡则必狎之,狎之熟则盈一国之心腹肾肠锢于是焉,以匪此而不典,匪此而不名。故夫不堪于义者之必以忕于不道终,端委一致之势也。

厥貉之会,蔡始从楚,《春秋》即书曰:“楚子、蔡侯次于厥貉。”沩之会,陈、蔡背晋,《春秋》即书曰:“陈侯逃归。”蔡果忕,从楚以为义,执以为赏罚,而杀公子變;陈果忕,从楚以为义。执以为毁誉,而公子黄、二庆互操以相谤。毁誉无忌于下,赏罚无惭干上。陈、蔡之去人而即禽也,震霆之所不能警,江、汉之所不能浣矣。

故人心之害,莫大乎不堪于义,弗可以情之穷困而贳之也,弗望其他日之悔而姑待也。习成于偶然,妄生于一念,治之早而已。《易》曰:“臀无肤,其行次且。”

立志以循义者,岂有末流之可争哉!

十七

《春秋》之义,不比事不足以达微言。其人当罪,习俗夺于势而隐之,则起特文以显之;其人未当罪,习俗夺于势而文致之,则不起特文,如其所文致者以暴之。晋人杀栾盈,郑人杀良霄,当时文致之狱辞也。

取讨贼之词,加之盈、霄,君子之修《春秋》,无此已甚之法,知为当时之文致矣。

栾氏之亡,汰也;良氏之亡,亦汰也。复入其国而不言叛,恶止于汰而无叛心。其复入也,固无叛事,不叛而比之于国贼,知《春秋》之无此法也。

盈霄不当讨贼之辟,君子无治焉,因当时文致之辞为辞,加之罪者之慝章矣。天下无王,国无君,有得罪于执政大夫者,罪视弑君之贼,乘骄**沉酗之纨绔,灭人家而以利其私,定为爰书,告之邻国,登诸史策,廷无异议,天下无异词,此夫《春秋》之所深痛者也。痛之甚,而无以显文致者之奸,故为如其词以达其恶。若夫盈与霄之不可以州吁、无知例也,则不待起特文而自明矣。

里克、宁喜,亲弑者也,弑而得以大夫称。赵氏,贼也,贼而不没其世爵,以杀大夫之礼杀也。

栾盈、良霄,得罪于执政,乘其汰而杀之,不得以大夫称,不以杀大夫之礼杀之也。

夺其官,绝其籍,肆其尸,灭其族,举国仇之,尽锄其党,拟于宫官之辟,极矣。襄公之末,伯无统,官无治,廷野无公是非,而盈、霄当罪,前乎此者未之有也。

《春秋》之词隐,君子之志戚,非达于词外者,不足与于圣人之微言,惟此类焉耳与!

十八

兴不浃旬者,亡不逮于望朔。其所以兴者,即其所以亡也。吴见于《春秋》者七君,而五以兵死,一再战而不胜,国遂以亡。以兵兴,则以兵死,而以兵亡。其甘兵也,以之死,以之灭,犹固然其甘之矣。

故胡子髡、沈子逞卒于战而书“灭”,其以兵死为惨而凶讣之也。吴子遏、吴子光不书“灭”而书“卒”,其以兵死为幸而正讣之也。从主人之词,不为之书“灭”以悼之,绘其乐杀轻死之心,而系之“门于巢”“败于槜李”之后,以显其实。吴之为吴,见矣。

畏,厌,溺,不吊者也。为千乘之君,乐得不吊之祸,以倡臣民而奖之死,故《春秋》之贬蛮夷者,未有如吴之甚者也。晋乃以之为援,晋之所以不振;鲁乃与之为婚,鲁之所以益衰。彼且速兴捷亡,而贸贸者犹恃之,“困于石,据于蒺藜”,不偕之以捷亡者,其犹幸夫!

十九

“卫宁喜弑其君剽”,“其君”云者,喜之君也。“卫杀其大夫宁喜”,“其大夫”云者,卫侯衎之大夫也。喜其君,则弑者服辜;衎其大夫,则杀非讨贼矣。

剽不可以为君者也,喜不可以为大夫者也。故喜之迎衎,正也;衎不杀喜,亦以私劳而废公法也。然则衎与喜,何如而可以免乎?

夫不正于本而免于末,未有能胜者也。故为喜计者,殖之死,知剽之非所当君,则弗君之焉,可也。

舍其家而亡,洁身而不知其余,正矣。《蛊》之上曰:“不事王侯,高尚其事。”善干蛊者也。弃剽不事,从衎于夷仪,图以与之俱入,可矣。

《比》之彖曰:“不宁方来。”得所比者也。用斯两者,则喜可以不君剽,而抑可以不弑矣。

为衍计者,喜之许迎己也,正名宁氏之为贼,弗纳而自求入焉,正矣。《诗》曰:“无纵诡随,以警无良。”昔诡随人,今诡随己,无良一也。诡者之随,若将浼己而不可纵也。受宁氏改过之请,使全剽而以公子处之可矣。

《诗》曰:“君子如祉,乱庶遄已。”以祉已乱,未闻其以祸也。酌斯两者,喜固不得为贼,而衎亦可不杀矣。

故介于乱,反于正,去于祸,从于福,斟酌于原始,姑为忍待而弗遽,非君子其孰能免哉!喜怙其九世之卿,不忍于宠禄,而求以盖逐君之恶,则恶益剧。

衎沮于十有二年奔窜之苦,遽欲因不正以反,导人为乱以假之权。逮其末流,喜虽欲弗君剽而不得,衎虽欲以贼讨喜而固不能矣。正其本者,理不可据,先遏其欲。欲据于中,理以为名于外。虎其文,羊其鞟,将谁欺哉?

二十

恶而无以为名,其恶不昌。充其类至于弑父与君,亦各有名也。名不可以意取,故民不可以苟悦,事不可以猝靖,祸不可以遽已。

遽已其祸,猝靖其事,苟悦其民,此三者,邀名者之所乘也。夫天下有兵连于二百年,而可以一旦弭者乎?二百年不解之难,一旦姑弭之,苦于役者之不审而悦也。

若病炅热者之授以冰也,虽益其病,乍悦之矣。于是而以事靖祸已为之功,而大名遽归。呜呼!孙绰、王羲之之以沮晋,秦桧、汤思退之以误宋,使无名,绰、羲之何以得为名士?桧、思退何以言出而上下靡以从邪?

宋向戌之恶,泯王迹,裂伯统,乱夷夏,启纷争,俾无名焉,亦奚至此哉?

夫向戌者,恶能以其意取之,名动天下乎?孙绰、王羲之固尝欲以为名矣而不能,而向戌捷得之一旦。

夫向戌恶能以其意取名也?楚之谋深,阳饵而阴用之,故利用其邪说;赵武之志偷,欲以弱晋而自保其力,故乐假其诐词。而小国之君,三晋之氓,且如炅热之得冰,益其病而不恤,乃相率以奖戌之名,戌乃以名报其意,而绰、羲之力争而不得者,一旦而捷收之矣。

自是而后,八年而楚夺诸侯以为盟主,率天下以蹀血于东方,十二年而灭陈,十五年而灭蔡,炅热者得冰而疾果益也。乃诸侯夺于楚,陈、蔡,灭于楚,赵氏乃以罢外兵,专内图,蛊其君,狐媚其民,渐渍而晋移于赵,授炅热者以冰,听其病以死,而我且有其室也。楚之诈,赵之奸,戌乃以为名于一旦,烈哉!名之为害,莫之拯也!

桧、思退之俎豆,绰、羲之之余也。绰,羲之之宗祊,戌之系也。名之嬗也,有源流焉。

民速悦之,争速靖之,祸速已之,故举二百年之难若已之一旦。而华夷之辨,人禽之纪,不旋踵之患,阴阳之用,生杀之数,惟其邪说以莫之纪。

祸开于春秋之季,稔于东晋之初,极于南宋之世,惟向戌之为名俾以有名焉耳。夫邪人之为名,争之也,无如其没之也。争之其名竞,没之其名亡。

故《春秋》两以宋地而不登向戌之名于武建之列。若曰赵武自偷,屈建自诈也,宋介其冲,不得辞焉,非戌之所能尸也。夺其意取之名,而弋名者寒矣。

绰、羲之言焉而莫听,桧、思退乍仇而天下谪之。圣人不与邪说争名而名乃正,殆犹天乎!杀物不以威而物自熸矣。游、夏之所不能赞,其诸此与!

二十一

道之诐也成乎邪,邪成乎乱。以卫鱄为信,以灵辄为义,以伍员为孝,而大乱极矣。

卫侯之杀宁喜,过不在杀也。“政由宁氏,祭则寡人。”衎不杀喜,衎将续剽以死。即弗死,而卫移于宁矣。且喜固北面事剽,一旦志移于衎而推之刃,功虽在衎,私劳而已。已发之罪,弑君之贼也;未觉之恶,移国之贼也。国贼固然其可杀也。

如鱄之志,怀其私惠,保贼为臣,举国授之,丧先公之守,而鱄乃以不失其信,安于卫而为卿,是鱄幸而喜杀以奔也。匪然,鱄之不为华歆、褚渊以终者几何邪?故鱄之信,不足为信也。背公死党,匹夫之谅而已矣。

若夫鱄以失言为病,何病之晚也。善保信者,可生可死,而不可使为乱。卫侯之介鱄以命喜,命之以弑也。而其辞曰“政由宁氏”,之二言者,道之以逆,许之以窃,君言之不君,臣奉之不臣,友将之不友。呜呼!恶有与其臣言,使弑其君、擅其国而可以信守者乎?

荀息之不食言,殉君也;鱄病失言,怙贼也。始之不择,继之必保,荀息且有白圭之伤,而况鱄乎?

《春秋》书曰:“卫侯之弟与宋辰、秦鍼均恶。”其挟小信殉匪类,忘君亲而贼恩也。谷梁子曰:“鱄之去,合乎《春秋》。”吾未知奚以合也。

二十二

《春秋》,天下之公史,王道之大纲也。

以事而存人,不以人而存事。事系于人,以事为刑赏,而使人因事,人系于事,不以人为进退。而使事因人。人之臧否也微,事之治乱也大。故天下之公史,王道之大纲,不以人为进退。

刘绚氏以不施殊词于吴札,疑于贬札,非笃论矣。圣人所取,若管夷吾、蘧瑗、史鰌、国侨,不假事而著其名于《春秋》;圣人所恶,若藏孙辰、楚申,不因人而讬事以贬,《春秋》书其得失,一因其事,而无溢词。

故子曰:“斗筲之人,何足算也。”言其不足以当于王道之大纲也。然则札之贤,不得因其来聘以为之特词。义系于聘,而不系于札,其与椒术同科也。

何嫌乎札之异于椒术哉?

且君子之责人也,至于贤而止。责之以贤人,企圣矣;责之以圣人,趋狂矣。贤者之自靖也,尽其道而无忧。尽诸在己,可弗忧矣;忧非所忧,道先荒矣。

故君子不以圣责人,圣非可责者也。知然,札何足以君吴。而圣人奚以君吴望札哉?藉曰:“叔齐之德,不越伯夷,诸樊兄弟贤不逮札,将使伯夷、季札各操自贤之心,以酌君父之命,为公为私,而天理亡矣。”

且僚之愚,光之狠,伍员、专诸、庆忌、要离之流,挟雄桀以喜乱,而札乃恃自贤之心排嫡系以自立,乱不发于僚而发于札,为达节之言者,不能任其无咎也。僚、光之乱不自札开,札惟为僚则身名交堕,进以希圣人之权,退受黔牟、叔武之祸,札且亲以其身而为戎首,安得以积仁之岐周,戴季历而晏然者,望穷兵乐祸之勾吴哉!

故君子之于札无可议也,札之于父兄之命无可屈也。微子去纣,商灭而不损其仁。勾吴两世之难,天也,于札何尤邪?札无可贬,《春秋》不因聘以贬札,如实而书,从乎椒术之例。说《春秋》者,无所容其凿知矣。

呜呼!达节之兴而逾矩以为圣,邪说之有枝叶也,而人无固志。东晋之士,薄井丹而尚相如,故中原陆沉,而篡弑相绍,祸亦烈矣。

秦桧善无常师之说,用此知也。李贽之奖谯周,进冯道,祖此术也。君子好辩以争而不得,佞人片言乱之而有余。绚游二程之门,不思而**入焉,亦为不善变矣。

二十三

札终辞而不君,自靖之仁也。

争弑之祸,咎始于寿梦之失正,道失于诸樊之虚让,祸成于余祭之妄立,札无咎焉。

若然,则札无议乎?以君子而议札,其惟诸樊死、余祭立之日乎?诸樊之始欲让札也,非道之正,而犹父志也。札不从,诸樊乃传之余祭以及札,是轻宗社,乱典章,而其为谋也亦迂矣。札于斯时,昌言其终不立之心,以息余祭之望,革诸樊之命,而固请立光,是仁人孝子恸哭力争之日也,而札文弱而不能。《易》曰:“介于石,不终日。”一失其几,欲成其介而不得矣。

夫诸樊舍子以崇让,札不可以言语争也。余祭非次自立,以冀传之札,札可以言语争者也。彼即有迂曲以传季之心,其能曰吾必欲立乎其位以舍光哉?

如其执而不我听也,札逃而去之,得矣。札逃,而余祭无可传;无可传,而余祭因无辞以自立。余祭避位以立光,光立而札返焉,顺也;光终不立,余祭且传之夷昧,终身不入吴国焉可也。不失其身以事亲,犹承志也。待之夷昧死,僚篡立,而札已无可为矣。况僚立而札犹不去,“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札所无能解矣。

诸樊之谋也迂,余祭、夷昧之妄立也僻,僚之无忌惮也狂,光之思得国也固。

札以嫌疑之身立乎其间,而札亦危矣哉,其仅得为君子,而几不免于同污也。乃欲以天地之德,圣人之中,非常之事责之乎?抑又何足以当《春秋》之进退哉!


本章换源阅读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