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鉴 哀公上论

楚之围蔡,楚复振也。楚复振,而《春秋》以伯者之词许之。挈随许之君,伸楚之长,不戒楚之复振也。

楚之振,《春秋》之所戒旧矣,至是而天下之戒不系于楚,君子弗戒焉。

君子与时消息者也,故戒楚者,殊楚于中国也。殊楚者,以中国之伯殊之也。伯不足以殊楚,而犹系之望,则君子犹慭留之。至是而晋匪直殊楚之不给矣。

天下之大纪,侯之不**而王,大夫之不**而侯。均此者,冠带之国,殊此者,蛮貊也。楚之殊,殊以其侯而王尔。楚侯而王而不足以王,名王而实不王,殊以不侯而非即不侯也。晋至是而侯不安于侯,大夫且将侯焉。

大夫之必侯,匪直名侯,而实亦侯矣。大夫而侯,则将大夫而王。故其终,晋之大夫与楚之君,侈然而并王,是则天下之大戒,舍楚而移之晋。且晋不能治楚,而楚能治吴,楚抑贤矣。治蔡者,治吴者也。

故楚之事可伸,而随、许得长楚以摈吴。楚有功于诸侯,其殆伯者之遗烈与!

一时之大戒在吴,无穷之大戒在三晋。伸楚以戒吴,予楚者,所以戒吴也;舍楚以戒晋,不戒楚者,戒晋之深也。是故君子之喜怒,有一至之理,无一至之人。理至而天下之经立,人不至而天下之时顺。盈虚消息,与时偕行,随时之义大矣,此之谓也。

楚之治蔡,以治吴也。或曰:楚不能报吴,而释憾于蔡,何为其能治吴也?曰:义有大小,略有远近。一旦之义,硁义也,一旦之谋,堕谋也;故举大而不遗小,举小而大遗矣,规远而不失近,规近而远失矣;大义遗,远谋失,虽欲成其一旦之志而必堕。故硁者,必堕者也。

今欲修一旦之怨,不踌躇经宿而谋之果,则固曰楚必报之仇,而与为存亡者,吴也。乃夫吴岂固有挞尸处室之成心,不介蔡而必为之,且一破其都,熟尝之而必再至者乎?且使楚奋以一旦,计以一旦,空国而向吴,又将竟如之何邪?楚之不能久吴,犹吴之不能久楚也。

吴幸而入郢,而吏士习轻于楚,楚不能必有入吴之幸,而新败之余,吏士惮吴,率习于惮者之余烬,深入于习轻者之穴,是捐国以觊万一之胜也。

抑吴之入郢,越入其都矣。吴之有越,犹楚之有秦也。忕秦之尝救己,信为亲己而弗防,则越之承吴豢吴者,尤可忕也。秦之救楚,心忌吴之有楚尔。

楚亡而秦存之,楚命操之秦矣。武关通,江、汉之险失,而抑挟以虎狼之心,楚空国以向吴,而秦不生拊背之心,无能为秦保者也。楚之大患在通秦,吴为秦驱者尔。吴不能以初起之势,越江、淮而更难楚,其于秦倍蓰之势也。吴持之不得入,秦拊之不得归,蔡乃收江、汝之小国,梗西道以乘其敝。君必死,士必熸,国必覆,虽欲如入郢之难,更得救以复全,不可冀已。国再破,宗庙再夷,鬻熊氏之国馁而,而况平王之宰木乎?

故楚昭之惩此也,收顿胡,降蔡而以临吴,地益集,习于惮者之心益定,师不远劳,而秦不能乘。然而吴之臂已断于西,而坐困于江介。坚持之数十年,而吴不为楚举者,未之有也。故吴之亡于越也,越速而楚缓耳,且吴亦楚实掣之,而越始逸于收邪?

是楚之报吴也,不忘吴焉足矣。弗悁悁于一往,弗泄泄于四顾,所以不忘吴者深矣。故曰:楚之治蔡,治吴者也,非近小之知所能睹也,君子许之焉可已。

天下有略外之义,无义外之略。略者,一事也,义者,终古也。一事载终古之义,而后其略也不近矣。楚之姑舍吴以报蔡,以为略也,亦非遗义以为略也。

报仇之义,非一逞而遂义也,归于报焉耳。一逞而不振则朒,朒则终不能报,而抑下之。是故刘禅以通好于孙吴,宋高以称臣于女真,虑及于败,弗恤而以社稷人民殉之乎?抑将有不能殉,无已而下之也乎?

决于殉,是周党之见讥于君子也。以社稷殉,是欲贸小孝而以大不孝贸之也。

且夫一旦之气,信宿而馁,无穷之情,见迫而迁。知不深,勇不固,人役之才而不为人下者鲜。事求可,功求成,以邀功名则陋,以期全其忠孝,则规模宏远矣。故能蹈义者,虑义者也。略不可遗义,犹义不可遗略也。

且夫吴、蔡之于楚,怨亦均矣。非吴必报而蔡不必报者也。吴犹虿也,蔡事楚宗楚,得国于平王,而疾酬之以祸,是苗酿螟生而螟食苗死也。

《诗》曰:“秉畀炎火。”恶其于此生而贼此也。纾吴以先蔡,而吴不敢复兴争蔡之师;纾蔡以先吴,蔡睨楚而必要其后,非但其势然,抑有以服其心与否也。故报吴而先之以蔡,其名正,其志伸,其谋允,其事顺,四者义之属也。君子以义配气,小人以气将义。义者,理之中,事之制,非其人不行;一旦之忿,恶足以胜之哉!

鼷鼠之食牛,鲜矣。而数食鲁之郊牛,数于其所不恒,异矣。异者,殆天警之与?

君子不言警也。君子于己而言警,警其异焉耳。且夫人之畏天,以为天之权任祸己而畏之,是小人之畏也。

君子不以天之福己而媚之,不以天之祸己而畏之。故曰:“天作孽,犹可违。”违之可,奚畏其孽哉!

臣之事君,子之事亲,邀其福,避其祸,明君之所迸,慈母之所弃也。彼操炎炎而此惴惴,胥史之以事酷吏者也。替之于君父,而靖之于胥史,以为愿则志狡,以为恪则志**,以为知而疾入于愚。故违天之孽,犹近乎义,邀天之福,必绝乎理。绝乎理,绝乎天矣。

警异者无适警,畏天者有适畏。无适警,不以牛之灾而求之于郊;有适畏,则虽牛不灾而固不敢轻言郊也。子曰:“君子畏天命。”非君子则不知命。不知命,妄亿其或然,畏之而益以狎之。善为修省之说者,尤慎之于此。

许迁于叶,非中国之故许矣。蔡迁于州来,非中国之故蔡矣。许迁于叶,而楚有许,是以灭于郑。

蔡迁于州来,而吴有蔡,是以灭于楚。吴有蔡,则是吴之蔡也,故君子许楚以报蔡焉。

《周官·调人》曰:“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楚以蛮夷拘中国之元侯,诉晋侵之,以吴入之。蔡非无义之可执,而胡许楚以报邪?

夫义者,甚恶乎其为名也。名袭义,袭以一旦者也。义集而充,非一旦而可为名也。中国之治夷狄,惟中国之得治尔。吴之蔡而许之治楚,则尤劣于许吴以治楚。

君子不许吴以治楚,而况乎吴之蔡乎?且今之为吴之蔡,昔未为吴之蔡而为楚之蔡久矣。厥貉以还,蔡绝迹于中国,公子燮仅一思晋,而通国仇杀之。

然则蔡者,楚之肺附也;蔡侯,吴之复封;楚封之而蔡受之,是舍楚而天下无蔡久矣。以楚之蔡,乘楚之敝,忮楚以残楚,旦立其廷,夕操之刃,藉许蔡以义名,是恶人之不孝而使其子诛之也。

蔡之忮楚而残楚者,岂以蛮夷不足与而舍之哉?囊瓦之贪于得裘,蔡申之吝于失裘,均之为瓮缶之知,市驵之争尔。瓦以一裘而拘人之君,申以一裘而残人之国,牵帅天子之元老、十八国之冢君为之争一裘之吝,为之名曰“背夷而即华”,将谁欺邪?

生死戴之百年之中,国亡而不愤,君斫、世子烹而不悯,俨然受茅土于其廷而不怍,去一称王之楚,得一断发文身之吴,而以社稷委之,犹曰“蔡义”,杀可勿仇邪?

是义果惟妄人之袭,而义为贼矣。谢枋得之拒聘也,必正名其未尝一日降元而后可拒也。刘知远之在晋阳也,必不为契丹下而后可代晋也。“不恒其德,或承之羞。”晨楚夕吴,假手而噆之,诗人之所为恶背憎与!

中国无蔡,一楚一吴,《春秋》详之,非为蔡恤也,悲诸姬之子孙,自亡自灭,而为天下咎,非一日矣!

盗杀郑大夫,先言盗而后言郑,不系盗于郑也;盗弑蔡侯申,先言盗而后言蔡,不系盗于蔡也。**士陪臣,从乎君,称人而系国;逆乎君,称盗而不系国。

诸侯之国,有恒大夫,无恒士,从则其人,逆则非其人。诸侯之国,有分土,无分人,其以为天下之通盗耳。

大夫奔而待放,放而籍不绝,尊其固尊,亲其固亲也。**士陪臣无恒尊亲,合则留,违则去。

载贽而出疆,用不极其贵,刑不治其族,周之道也,而春秋因之,是以知春秋用周之道也。

降士于尊亲,以劝天下之厚,公士于天下,以劝天下之贤,故周之道至矣。大夫有固尊而不失,刑而犹不失也,仕于他国而后失之。故君大夫交相劝以厚而邦固。

士,陪臣之贵也,因乎上之庸之,而无固亲也。无固亲,则于此于彼,而皆其士,士亦有以自劝于贤矣。其逆也,于此于彼而为天下之通盗,士愈以自惩于不肖矣。周之道,封建之法,尊尊,贤贤,亲亲,罪罪。交相维,而各有其精意,圣人因以制《春秋》之法。呜呼,微矣!

君弑而贼不讨,则不书“葬”。书“葬蔡昭公”,贼已讨也。卫杀州吁、齐杀无知之必书,录功也,蔡诛弑君之盗不书,盗不足以名见,诛盗不足以为功也。书“得宝玉大弓”,不书盗之逐;书“葬蔡昭公”,不书盗之杀,弗足当于《春秋》之法。君子以是知赏罚之权矣。

故有国者恃弭盗而不恃诛盗,盗诛焉而不足以纪,则弗弭于先而议功其后,不已陋乎?匪直陋也,刘裕挟驱孙恩之功而篡晋,朱全忠挟背黄巢之力而移唐,成尺寸之功,获不赀之赏。赏**权替,而国随之以亡,可弗戒与!

且夫张角、翟让、黄巢之祸逮天下,非不可芟除之患也。其始也,得虞诩、张纲而已瓦解矣。彼其志力亦犹是胠箧之雄耳,非有莽、卓、操、懿植根于深也,非有契丹、女真、鞑靼之各类而不相下也。

酿之于微,戕之于著,国破君亡,乃始侈血刃之功以为己绩。有人之心者,未有不惭者也。

贤者不以惭居功,王者不以惭行赏,故合天下之知,纠天下之勇,尽人臣之节,以名垂史册。而人主奉天以行赏者,攘夷狄,上也,除权奸,次也;盗无与焉。唯夫偷中国而主之者,惴然恐失其非据,乃操重罚,悬重赏,以求除盗之切。何也?己盗而妒人之盗,盗之恒情也。

《易》曰:“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一则贞,二则**,故君子之法,审夫不一以定于一,恶有因人之贤而姑俯之,因人之不肖而故仰之哉?

《传》曰:“卫辄辞位以避父,则卫人拒蒯瞆而辅之可也。”是其为说,浮游其法于不一之涂,为沽名者俯,而为椎钝者仰,劝天下以伪而便于贼恩也。

且夫使辄辞位以避父,其志必于避与?抑志游于可避可弗避,以观国人之情与?如其志于必避也,则未有悠悠之国人能移孝子之心者也。《诗》云:“母也天只,不谅人只。”母不能得之子,而臣民能得之君乎?

国人其孰辅焉?夷、齐求仁,仁斯得矣。为仁由己,未闻其由人也。如其无固避之心而姑为避也,则以试其欲取固与之术,贸臣民之戴己而委恶于父也。

择子道而不知其至,观天下以伪而贼其仁,良亦酷矣。天下未有不至而善者也,至善者,一而已矣。一者仁也。求仁而得仁,贞于一而守之约也。

故君子以心尽道,以道立法,以法立名,以名定礼。孔子之于鲁治叛人,治之以礼;于卫治逆子,治之以名。礼无二制,名无二称。正名之曰“卫世子蒯瞆”。

正蒯瞆为灵公之嗣也。父方为世子,子必不得为君,正辄之必不可立也。辄不可立,卫人必不可扳辄而立之。贞一以断,复奚问辄之避与不避哉?

惟不可立,故必避。既已当避,又奚立?曹丕、司马炎以降,篡者未尝不固辞也,而奸益不可掩,况父子之际哉!言天下之赜而不乱,无他,诚而已矣。

诚斯一,不诚斯二。为此说者,吾知其诚之未至也。诚不至,仁不精,执不固,将欲言道,而导天下以**,儒乃以伪为世笑。可不戒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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