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没有高楼大厦并不说明它不繁华,在整个北美地区,它可是非常有名的国际大都市。
飞机降落在一家私人机场,尼莫带着大力一下飞机,就被几个等在机场的人围上来,一个个对尼莫毕恭毕敬。
很显然,这些人都是尼莫的马仔,看到自己老大越狱出来,都崇拜不已。
尼莫并没有向这些人介绍大力,这让大力感到有些意外。
在跑路的过程中,两次叫人开车过来,还有昨晚在拉斯维加,跟很多人接触过,他都没有向别人介绍过大力是谁。
这个大力能够理解,毕竟那是在跑路的过程中。
可是现在到了你的窝点,在这些小弟面前,难道不做一下介绍吗?
这有点轻视人啊。
老子冒着生命危险跟你跑路到这儿来,要不是我,你特么能跑回这里来耀武扬威的吗?
不过,大力没有多想,自己在监狱里并没有显露出极高的本事,没有太让尼莫重视自己,他这种表现也很正常。
总之,这样的思路是对的。
如果一开始就把自己抬得太高,后面的事情不一定能顺利进行。
树大招风,有时候做个默默无闻的小弟也挺好的,老子来你们这里不是来逞能耍威风的,是来调查你们的。
收集够了证据,老子的任务就完成了。
戴维说,这次的主要目的是调查黑寡妇艾米组织贩卖人体零件的事。
当然了,至于她买卖面粉、火器的那些事,也要尽量调查。
等自己完成了这次任务,以后慢慢就会成为北美地区的大亨,到时候你们这些人,恐怕连仰慕老子的机会都没有。
大家上了车,一行十来个人三辆车,离开了私人机场。
不久后,汽车来到一家夜总会门口。
这种地方大力再熟悉不过,是男人们寻欢作乐的地方。
不,准确说,是人们寻欢作乐的地方。
以前是男权社会,这种地方是男人们的娱乐场所,现在时代进步了,男女平等。
何况,这是在西方。
不过这大白天的,来这里干嘛呢?
大家下车后,一群人跟在尼莫的后面,一起走进夜总会大门。
夜总会的名字叫Orchid finger(兰花指),上面是英文,下面写着中文字。
看来,这个地方华人也很多吧?
只有在华人多的地方,才会有中英双文招牌,就像大温和多伦的唐人街就是这样。
因为是白天,夜总会大厅里没有灯红酒绿的景象,也没有俊男美女把酒言欢,更没有**的表演和魅惑的音乐。
整个夜总会里光线昏暗,只开了部分照明灯,各种沙发卡座到处都是,舞台上空荡荡的,酒柜上各种酒水饮料琳琅满目。
这间夜总会的面积不算大,不管是在大温还是国内,都只能算中型夜场。
装修也只能算一般,要是在大温,大力的那些夜总会随便一个都比这高档,比这豪华。
看到尼莫来了,旁边走廊里出来一个女人,二十七八岁,看样子应该是华人,长得不是特别漂亮,但也还行,毕竟是夜场里面上班的人。
女人见到尼莫后,欢天喜地,“亲爱的,你怎么来了?!”
尼莫在她臀部扭了一下,“这是我的场子,我不能来吗?”
“当然能来,我昨天晚上听说你出来了,在拉斯维加,没想到这么快就来我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