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漫威当魔王 第86章 罗杰斯的“寻根”之旅(上)(求首订)

善良、勇敢、正直,甚至圣母都可以作为贴在史蒂夫·罗杰斯身上的标签,但作为一个从残酷战场上走下来的老兵,绝对不可能信奉所谓的“不杀”原则。

对待敌人,史蒂夫·罗杰斯并不会手软,没有妇人之仁。

清空周围街区的黑帮后,罗杰斯将他们收敛到的财富分给那些曾饱受黑帮压迫的贫民,算是一点小小的补偿。

但他也没圣母到全给出去,留下了一部分用来改善家庭生活,这就让他有了远赴美利坚寻根的旅费。

“怎么突然想去美利坚?”正在给儿子收拾行李的莉娜·罗杰斯充满不解。

两天前的晚上,大儿子出门逛街回来后突然宣布要去一趟美利坚,这决定惊呆了一家三口。

作为母亲的莉娜·罗杰斯自然不想儿子孤零零一人漂洋过海去陌生的国度,足足苦劝两天。

奈何大儿子铁了心要去。

最终在丈夫的劝说下,她才勉强同意。

哈利·罗杰斯在听到“大儿子”这一决定后只是惊愕片刻,便颓然接受。

残酷的事实并不因他的逃避而改变。

他也无法阻止“大儿子”的远去。

“只是想去看看。”罗杰斯没有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

出行这天,得到消息的街坊邻居自发围在罗杰斯家外,所有人脸上都带着不舍和忐忑。

“戴维,为什么要去美利坚?”

“你要抛弃我们了吗?”

“是啊,可以理解。美利坚是个富裕、发达的国家,如果我能去,我也会去。”

街坊邻居只认为戴维·罗杰斯是人往高处走,想去投奔电影宣传中的文明灯塔,去实现自己的美利坚梦。

然而他们实在不想看到好不容易有了点希望的生活重新回到黑帮横行的日子中。

“戴维,你还会回来吗?”

面对一双双饱含期待的忐忑目光,罗杰斯的意识动摇了。

过去就那么重要吗?

眼前这些人需要他的保护啊!

自己一走,黑帮势必卷土重来,甚至变本加厉,这些善良的贫民又将回到疼苦的生活中。

可是,他真的很想知道自己是谁。

心里的困惑坚定了罗杰斯去美利坚的念头,但善良的心又让他无法忽视这些已经与他产生了羁绊的人。

“会的,我一定会回来的!”

他只能做出这样的选择。

“大家放心,这两天我已经警告过其他街区的帮派,在我离开的这段日子,他们不会来打扰大家的生活,否则我回来后第一个消灭他们!”

“哦耶,戴维万岁!罗杰斯万岁!”

“戴维,你去美利坚一定要小心,听说那边最近发生很多可怕的事。”

“是啊,是啊,美利坚也不安全,伱忙完自己的事就早点回来,我们都在等着你。”

街坊邻居欢呼着将罗杰斯送到街口,一辆出租车已经等在这里。

“爸爸,妈妈,我办完事会尽快回来!”

罗杰斯已经想好了,哪怕他真的是史蒂夫·罗杰斯,确认身份后也会回到索科维亚。

不管什么原因造成了他现在的状况,身为美国队长的经历已是六十多年前的过去,他所熟悉的人早不在世上,那么对他而言,生活在哪其实没有区别。

戴维·罗杰斯留给他的记忆和这一个月来积累到的羁绊已经让他无法忘记索科维亚这群人。

这便是史蒂夫·罗杰斯现在的想法,他正直、勇敢却也有一点自己的私心,如果认为任务完成,也会放下责任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可惜他并不知道美利坚的意识对自己有多大的影响,如果美利坚人和索科维亚人同时陷入危机,他一定会选择先救……眼前能看到的人。

偏偏在命运的安排下,他眼前能看到的绝大多数都是美利坚人。

“安东尼,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你要照顾好爸爸妈妈。”罗杰斯郑重叮嘱安东尼·罗杰斯。

“好的。”安东尼连忙拍着胸脯保证。

“上车吧,别耽误了飞机。”哈利·罗杰斯上前一步,最后抱了抱他的“大儿子”。

罗杰斯上了出租车,朝索科维亚唯一的机场驶去。

原地,罗杰斯一家三口目送他远去,莉娜和安东尼期待着他归来,哈利却做好了彻底失去这个儿子的准备。

“大儿子”给家里留下了一些钱,哈利·罗杰斯突然想到或许可以用这些钱请其他街区的黑帮绑架主治医生,逼问他自己的儿子到底发生了什么。

远去的罗杰斯并不知道他离开后发生的事,他怀揣着希望和忐忑登上远赴他国的飞机,他要先去中欧转机,然后才能直达纽约。

罗杰斯并不知道自己的护照之所以能按照正常流程批下来是因为背后有九头蛇帮忙,否则一个局势动乱的国家,公职人员哪可能按照官方宣布的期限走完流程?

经过将近一整天的旅程,正版史蒂夫·罗杰斯终于抵达了他所忠诚的纽约。

刚下机场,一股记忆中熟悉的味道便扑面而来。

没错,这就是自由的味道呀!

史蒂夫·罗杰斯寻根的第一站就是位于布鲁克林区的美国队长博物馆。

他现在的样貌受过伤还整过容,除了身材已和美国队长没有半点相似之处。

载他的出租车司机完全不知道这位乘客就是传说中的美国队长,他也不可能往这方面想。

毕竟前几天“美队重现人间”的新闻早就传遍世界,假队长还曾亲自露面拍了一段简短的视频。

他只把这位乘客当成一位慕名而来的美队粉丝,毕竟自从新闻传播出去,来自全美乃至全世界的粉丝纷纷涌入纽约,冷清数十年的美队博物馆突然成了网红打卡地。

“先生,你也是美国队长的粉丝吗?”

“粉丝?”罗杰斯愣了一下,不是因为这个词,而是他不知道该怎样去定义。

“也许算吧,我对他的事迹非常好奇。”

史蒂夫·罗杰斯深埋冰川内的时候差不多二十六七岁,戴维·罗杰斯的年龄正好相仿,所以林浩给他注入的记忆同样包含了十多年的跨度。

两段记忆即使对比起来,也没有明显的强弱之分。

毕竟正常人不可能把出生后每一天的事全部记下,大多都只是一些印象深刻的事。

这就导致罗杰斯现在无法通过简单的记忆对比去区分哪一段记忆才是真实。

唯一明显的特征只剩下这具注**超级士兵血清的身体,记忆可以用“重生”这个概念去解释,身体还能穿梭时空?

为了达到搞事的效果,林浩没在安东尼·罗杰斯的二手MP4里下载自带系统重生的。

否则罗杰斯怕是真要把自己忽悠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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