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给我配警花,破案分分钟的事 第726章 来接我的怎么是个金发洋妞?

郝顺回去神弓局后,秘书陈苏娅已经准备好了各种英语书籍。

看来雷老爷子早就跟她交代过了。

陈苏娅问:“局长,你高中的时候英语考多少分?”

郝顺想了想:“我别的科目成绩不错,就英语不行,几乎很少及格的。”

陈苏娅想了想:“那我就帮你复习一些平时常用的语言吧,你基础差,三天的时间肯定不够,如果努力点的话,希望勉强能交流吧。”

陈苏娅这话,满满都是学霸对学渣的蔑视。

说完,她就翻开了其中一本初中英语,开始准备教学。

郝顺今年都27了,之前学的都还给了老师,看到眼前的英文书,脑子顿时就开始嗡嗡的。

这时候他才突然想起,自己不是有超级记忆吗?

开启这玩意学习,岂不是事半功倍!!

于是他果断开启超级记忆,这能力终于派上了真正的用场,郝顺一下子就变得过目不忘了。

一本初中英语,他只用了不到二十分钟,就能倒背如流。

这把陈苏娅都看傻了。

“你……你怎么做到的?”作为一名华清高材生,郝顺这街溜子的学习能力,的确让陈苏娅完全没有料到。

二十分钟就把一本英语书背得滚瓜烂熟,每个单词的拼写都丝毫不带差的,这记忆力简直绝了。

郝顺则哈哈一笑:“我当年念书的时候天天打架逃课,还能考个全校前四十,靠得就是我超强的记忆力。”

陈苏娅虽然惊讶于郝顺的记忆力,但作为一名当年的省状元,在一个普通高中三十四名的‘学渣’面前,基本的自信还是有的。

“你已经很让我惊讶了。”陈苏娅道:“那我们继续吧。”

陈苏娅心想,一个人记忆再好,容量也是有限的。

郝顺能记下一本书不奇怪,但要短时间记下面前初中和高中的所有英文教材,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不是几乎,是绝对不可能。

然而郝顺却再次给了她一记响亮的巴掌。

因为不到两个小时,郝顺竟将陈苏娅带来的所有英文教材,全都背下来了。

甚至可以直接用英文和陈苏娅流利的对话。

这下把这位华清高材生彻底震惊了。

这街溜子的记忆力和学习能力也太强了吧?

得亏了他是不爱读书的街溜子,这家伙但凡认真上学,那省状元还有自己什么事?

郝顺合下书本,看了看时间:“我觉得差不多了,饭点到了,我们去食堂吃饭吧。”

说完,郝顺就站了起来,留给陈舒娅一个帅气逼人的背影。

陈舒雅现在才知道,自己好像低估了眼前这个同龄人。

人家能当上神弓局局长,是有他的道理。

搞定英语后,郝顺又开始研究易容的问题。

他现在拥有的超级易容术完全可以将自己打扮成任何人,就空间里面那些低端化妆品就能做到。

为了方便卸妆,郝顺决定用最简单的易容法,反正米国佬对自己这张脸也不熟悉。

于是他去市面上买了一顶假发,然后又买了一副不带近视的眼镜,接着随便在脸上捣鼓几下,就完全换成了另外一个人的样子。

陈舒娅看到郝顺的时候,都没能一下子认出来。

郝顺让她给自己拍了一张照片,然后让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准备一张假身份证。

国安这点就是好,制造的假身份证比真的还真,而且网上都能查到那些虚构出来的信息,甚至连自己的学籍都能在学信网查到。

至于插队,这就再简单不过了。

郝顺用了之前当卧底时的名字,李顺。

很快,郝顺就得到通知,去京都的领事馆面签。

签证官一开始还有点刁难郝顺,但被他催眠后,乖得跟奶奶养的那只贵宾犬一样。

郝顺走的时候,他还冲着人家摇尾巴呢。

没多久,他就坐上了飞往米国的飞机。

十几个小时后,郝顺乘坐的飞机终于抵达了伯格机场。

郝顺看了看时间,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左右了。

因为大夏和米国都在北半球,所以季节是相同的,这里也是秋天。

不过最近自由城下了雨,温度骤降到了12度,稍微有些冷。

郝顺虽然只穿了一件皮外套,但胜在身体强壮,倒也无所谓。

和郝顺同一架飞机的乘客,大部分都是从大夏过去旅游的。

郝顺第一次来到这个只在GTA游戏里面见过的自由城,也有几分新鲜感。

都说这地方是罪恶都市,郝顺也想体验体验,这到底能有多罪恶?

跟着大家下了飞机后,郝顺拖着行李跟着人群往机场大厅走。

很快,他就看到一张举着【李顺】两个字的牌子,再仔细一看,举着牌子的,居然是一个身材婀娜的金发美女。

不说是雷老爷子的孙女吗?

怎么她自己没来,却找了个**的金发洋妞?

郝顺由不得多想,赶紧上前打招呼。

“Hello, I am the Hao Shun you are waiting for。”

女孩上下打量眼前这个卷毛眼镜男:“你就是郝顺?”

郝顺一愣:“你居然会大夏语?”

女孩道:“我就是大夏人,会大夏语很奇怪吗?”

说完,她伸出手:“你好,我就是雷莎莎,你也可以叫我莉莎。”

“你就是雷莎莎?”郝顺伸长了脖子不敢相信,他一边跟眼前的金发美女握手一边惊叹:“可你长得…………”

雷莎莎道:“没什么好奇怪的,我爸是大夏人,但我妈是地地道道的米国人,我完全遗传了我**基因,所以长得就这样喏。”

“原来是这样。”郝顺恍然大悟:“看来你**基因很强大啊,你父母现在也住米国吗?”

雷莎莎摇摇头:“不住,他们一直都在大夏,我其实来这边也是因为留学,拿到学位后,我也会回去。”

说完,雷莎莎又伸手朝着郝顺手中的行李箱:“要不要我帮你?”

“不用不用,我自己来。”郝顺连忙拒绝。

“那行,你跟我走吧,我车就在外面停车场。”雷莎莎说完,就把牌子夹在胳肢窝下面,带着郝顺往前走。

她边走又边回头:“你怎么跟网络上面的照片不一样?”

郝顺轻声道:“易容了嘛不是,不过我也没想到,雷老爷子的孙女,居然是一个金发洋…………”

妞字郝顺没能说出来,生生给吞了回去。

雷莎莎似乎并不以为意:“你想说洋妞是吧?没事,之前在国内读书的时候,大家都这么叫我,还有同学说我是洋鬼子呢。”

不得不说,这妹子倒是挺不拘小节的。

二人一边走一边聊,很快,郝顺就看到了一辆红色的奔驰轿跑。

“这车二手的,很便宜。”雷莎莎介绍道:“等我留学结束,我就把它卖了,也亏不了多少。”

雷莎莎打开行李箱,郝顺放好行李后跟着进了副驾驶。

系好安全带后,郝顺问:“我们现在去哪?”

“去我家啊。”雷莎莎道:“我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你这段时间就住我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