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实习,你跑去749收容怪物 第118章 陆鼎,你缺兵器吗?

......

朱邑瑄放开刀匣,有黄光从中飞出到他手上汇聚成一把刀身琥珀色,刀柄漆黑的细长弯刀。

其上虎纹盘绕,虎尾做柄。

朱邑瑄翻手,以刀面照人,寒光熠熠,煞气腾腾。

“此刀名为虎魄,重十三斤,以昔年为祸恶虎一身精骨为原材料,加入特殊矿料,以秘法锻造,最后压入养煞地百年,后交由一位将军使用十年,流传数代才到我手上。”

“你,拔刀吧。”

刀?

陆鼎摇摇头:“我不用刀,你直接来吧。”

朱邑瑄也不再说其他问题。

手臂发力带动手腕,向上撩砍,刀气肆虐之下带动煞气,见恶虎扑食而来。

陆鼎随手一道斩击甩出转身就走。

他终究.....还是报了过大的期望。

从出刀的一瞬间,陆鼎就明白,这人所谓的无物不斩和他的斤车之道差距太大。

完全不是一个档次,其中有着天壤之别。

恶虎被竖切两半消散空中。

见斩击砍来威力竟不减一丝一毫,朱邑瑄眼神中闪过惊恐。

仿佛死亡正在向他招手。

下一刻,斩击化为清风拂面,吹动他的发梢。

鼻尖冷汗滴落,裹起地上灰尘。

朱邑瑄看了看手中的虎魄,心中念头涌现。

爷爷你骗我,爸....你也骗我。

什么无物不斩......

我!!!!

他举起手中弯刀,可举起来就怎么都丢不下去。

想了想,还是舍不得。

忽然他眼前一亮,都是天才,脑子哪有转的慢的。

他看着陆鼎离去的背影,自言自语的嘀咕了一句:“他刚刚是不是说他不用刀?”

“不用刀怎么行呢,不用刀怎么能行呢!!!”

“拥有这样的斩击,不用刀不是浪费了吗!!!”

背着刀匣朱邑瑄快步追了上去。

“诶,诶,兄弟,你等等!!”

他追上陆鼎带着略显谄媚的笑意询问:“嘿嘿嘿,那个,可以请问一下,你贵姓?”

其他人都看呆了。

喂!

你不是天才吗,你的傲气呢!!?

对此,朱邑瑄表示,傲气?我现在是有求于人家,要什么傲气?

“免贵,姓陆名鼎。”

“怪不得,我早该想到的,我早该想到的。”

朱邑瑄说着放下了背后的刀匣,脸上笑意就没下去过。

“那个....陆鼎啊,就是,你....缺不缺兵器啊,比如说,刀之类的,像苗刀,横刀,大环刀,斩马刀,只要是刀,我这儿应有尽有。”

“你看....你想不想要一把。”

说到这他赶忙加快了语气:“免费,不要任何东西,赊给你,赊多久都行。”

陆鼎思索着。

兵器这个东西对于他来说不是刚需。

主要是他实力涨的太快,一不注意原来趁手的兵器,就会变得不合适。

又要重新换。

到时候总不可能再找这个人赊吧?

而且再说了,赊来的又不是自己的,给人养刀,他才不干这种事儿呢。

至于据为己有,拒不归还。

不好意思,陆鼎也干不出来。

还有一点,他那刀的品质,陆鼎实在看不上。

如果非要说弄一把武器,他肯定会用南山顽石来打造,但这东西暂时只有主材料。

其他的配材,陆鼎还没有。

花贡献点去买又不值,不如提升实力,走一步看一步。

有那个机缘就打,没那个机缘就算了。

反正就算不用刀,他抬手也能砍。

他拒绝道:“不用了,我不喜欢给别人养刀。”

听到这朱邑瑄有些急了:“那我送你,我不赊了,我白送,真白送,你别走啊。”

左右看戏的人见着这一幕,眼珠子都快掉地上了。

不知道其中情况的还好。

那些知道朱邑瑄底细的,一个个眼睛都红了。

赊刀人的刀,白送!?

而且还是上赶着,求爷爷告奶奶的送,嘿,人家不要。

别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人家直接不要。

这你能信?!

人比人气死人,别说送了,就是赊,朱邑瑄都看不上他们。

现在他白送别人不要,不知道为何,其他人看着总觉得有些莫名的舒爽。

嘿嘿嘿....以前求你赊一把你不赊,现在你白送别人都不要,感受到我们的心情了吧?

爽!!!

“他刚刚说他叫陆鼎是吗?”

有人后知后觉的回过味儿来。

“我也听到了,他说他姓陆名鼎。”

“不是说陆鼎喜欢穿文武袖吗?他今天咋没穿,哎呀!!!本来我一直想着穿文武袖的就是陆鼎,结果他今天不穿了!!”

“人家又不是只有那一件衣服,总要洗吧?”

“我真烦了,文武袖,文武袖,先入为主了我!!!”

“咱这也算是不带先入为主的观念,亲眼见证了他的厉害,果然,盛名之下无虚士。”

“这叫不打不相识好不好?”

“那他是陆鼎,旁边的那个一身黑,不就是白鹤眠?”

“好家伙,我们围攻过白鹤眠,而且不相上下哈哈哈哈哈,我回去要吹牛逼了!”

“不过你还真别说,白鹤眠一个人能顶得住这么多人不落下风,这俩保送,真就是没有一点水分,服,这是真的服。”

众人说话间,有些人悄悄看去落叶堆里躺着的高寒两人。

心中默默说着。

还真是谢谢你了,帮我们打窝。

不然的话,以陆鼎这个夸张的实力,谁上谁倒霉啊。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挨揍,多丢脸啊,幸好不是我先上。

不远处树梢之上,两人抱手而立。

如果说,陆鼎和白鹤眠是今年最大的保送黑马。

那这俩,就是除去陆鼎和白鹤眠以外的最强天才。

一个是东部大区,以景朝玉玺开窍的天才,黄埔凌云,锦衣在身,尽显华贵。

眼神中始终保持着镇定。

另外一个则是西北大区被长生天眷顾的少女,诺敏,身着劲装轻巧方便,长发披散。

自带一股草原儿女的狂野。

俩人在进修地之外相遇,对了几招之后,俩人都觉得对方实力不亚于自己。

算是同道中人,自觉鹤立鸡群,领先其他学员。

互相视彼此为这次学院中最大的竞争对手。

至于陆鼎和白鹤眠,保送出来的,又没交过手,所以心中位置放的不太重。

但也不轻视,毕竟盛名哪有虚士。

“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