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要设置诉讼司,负责诉讼事务。”
“例如讼师规范和资格认定,都由诉讼司负责。”
“百姓若求告无门,诉讼司也要提供法律援助,帮助百姓在法庭发起诉讼。”
“如果有人对**机构的行政措施不服,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甚至在法庭对**机构发起诉讼。”
把律师认定、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职能都塞进诉讼司,朱由检为刑部又增加一个部门。
袁可立听了之后,觉得这些职能确实能撑起一个司。
尤其讼师规范,现在很有必要。
江南有一些地方喜欢打官司,那些良莠不齐的讼师,让官员都感到头痛。
需要朝廷规范,确定从业资格——
总不能官员需要科举才能担任,讼师却不需要考试吧?
这还不止,朱由检想到新建伯的案子,又道:
“还有公证业务,也可以放在诉讼司。”
“新建伯争袭案最关键的地方,就是已故新建伯王承勋到底有没有上过奏疏,说王先达不是他的儿子。”
“朝廷不专门负责这种事情,那份奏疏现在也找不到,所以没法定案。”
“以后如果再发生这样的事情,让他们去公证机构公证,用公证后的文书作为判罚依据。”
“朝廷也不用陷入这种琐事,什么奏疏都收。”
这个同样很有必要,诉讼司又增加了一项职能。
然后朱由检又在刑部设置刑罚司,专门负责规范各级刑罚和法庭判决执行,管理监狱和流放工作,教育改造罪犯。原有的从九品司狱,同样归刑罚司管理。
如此一来,刑部就凑齐了总务司、法制司、诉讼司、刑罚司四个司,和户部之外的四部相当。这些司的职责有大有小,但都不可或缺,能够撑起刑部。
袁可立忖度了一下,觉得刑部虽然没有了审判职能,增加的法制和诉讼职能也不错。能够向刑部有个交待,让刑部的重要性仍在工部之上,不至于六部垫底。
这样刑部那些等待审查的官员应该反抗不大,事务也不会产生混乱。所以他就同意下来,向皇帝道:
“只要不是乱改,老臣没有意见。”
“就是不知道陛下打算让何人主持,地方提刑按察使司要如何改?”
听出他的慎重,朱由检道:
“地方暂时不改,先把朝廷的刑部、都察院、大理寺这三法司理顺之后再说。”
“至于主持人选,朕打算安排一位大臣负责三法司改制。”
“这个人要有三法司任职经验,还得是朝廷大臣,有能力、有威望推进改制工作,实现改制目的。”
“这样的人选,袁卿有推荐吗?”
袁可立想了一下,觉得皇帝的要求实在太高,他在朝廷没发现这样的大臣。只能向皇帝道:
“老臣无能,没有人选推荐。”
“不如由大臣廷推,或者让三法司推选。”
朱由检哈哈一笑,没有理会廷推的事情,指着袁可立道:
“袁卿太过谦了!”
“最合适的人选不就是你吗?”
“你在地方当过推官,以政绩第一拟擢升给事中,被朝廷任命为御史,清正之名天下皆知。”
“没有你这样的大臣在朝,朕如何敢推动三法司改制?”
“袁卿,伱就是最佳人选啊!”
被皇帝夸得晕晕乎乎,袁可立既感动于皇帝的看重,又急忙谦虚道:
“老臣在兵部任职,如何能主持三法司改制?”
“请陛下另选他人,或者由大臣廷推。”
再次听到廷推,朱由检摇头否决,说道:
“这不是常设官职,不宜出自廷推。”
“否则以后会有人根据惯例,继续推选大臣主持三法司。”
“三法司以后还是要各自独立运行,协理三法司的大臣,临时设置一位就足够了。”
说着自己的理由,朱由检直接决定道:
“朕打算给袁卿加右都御史衔,协理三法司改制工作。”
“在刑部尚书和左都御史上任前,暂时兼管刑部和都察院,大理寺卿张九德,朕会嘱咐他配合你的工作。”
这是把刑部、都察院、大理寺都交给他,可以说是绝大的信任。
只要袁可立稍有私心,就可能落个一地鸡毛。
不过朱由检信任袁可立,相信这个大臣不会让他失望。
袁可立也确实对得起他的信任,没有再纠结廷推的事情,当仁不让地接下这个任命。
在他心中,也认为皇帝说的很有道理——
除了自己之外,那些依附阉党的大臣,都不是合适人选。
让那些人主持三法司改制,估计会成为皇帝的提线木偶,让皇帝掌控三法司,甚至被锦衣卫渗透。
那是他更不愿看到的局面,所以在皇帝拿出不宜廷推的理由,以及用加衔任命后,接下这个职责。
从此以后,三法司改制的事情,就交给了袁可立。
刑部、都察院的机构改制皇帝已经具体安排好,唯有大理寺的事情,还没有具体安排。
袁可立担任协理三法司大臣后,提出的第一件事,就是审判总署设置:
“大理寺现有的事情都交给审刑总署,由左少卿负责。”
“右少卿负责的审判总署,以及各级独立法庭,应该如何设置?”
朱由检道:
“审判总署接到要审判的案件后,根据案件分类,转给专门法庭。”
“按照大明律的吏户礼兵刑工六律,设置职官法庭、民事法庭、礼制法庭、军事法庭、刑事法庭、工程法庭,再专门设立贵族法庭、经济法庭、劳动法庭。”
“这九个法庭都是专门法庭,负责相关案件的审理,任命正五品法官作为审判长,其余品级法官作为审判员,负责案件审判。”
“涉及到的部门,还可以派出陪审员,监督审判工作,发表相关意见。”
又拿出具体案件举例,说道:
“例如阉党的案件,大多涉及官员,由职官法庭审判。涉及吏律规定的官吏职务犯罪案件,都要由职官法庭审判。”
“贵族法庭负责审判贵族、宗室案件,顺天贵族、地方土司身份特殊,也由贵族法庭审判,判决结果出来之后,由朕最终裁决。”
“例如新建伯争袭案,以后就让贵族法庭审判,别让他们时不时在朝廷闹腾,等判决结果出来后,提交给朕再说。”
对新建伯的案子有些厌烦,朱由检特意提了一嘴,又说道:
“民事法庭负责民间纠纷,例如婚姻、户籍、田宅这些户律规定的案件,以及骂人、造谣诋毁名誉等琐碎案件。”
“刑事法庭负责人命官司,以及斗殴伤残等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刑律案件。”
“礼制法庭负责礼律规定的案件,例如礼仪祭祀违制等行为、以及和宗教相关的案件。”
“工程法庭负责营造建筑质量、水利工程等工律规定的案件。”
“经济法庭专门负责商业案件;劳动法庭负责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等方面的案件,保障底层劳工权益。”
除了贵族法庭、经济法庭、劳动法庭之外,其余六个法庭基本是按照大明律划分的六律负责相关案件审判。袁可立对此很清楚,觉得一目了然,又询问皇帝没说的军事法庭:
“军事法庭要如何设置?”
“陛下曾说要在兵部设立军事法庭和监军总署,专门负责军中事务。”
“以后军事法庭是放在大理寺,还是放在兵部?”
朱由检参考后世的做法,说道:
“军事法庭由兵部监管,内部独立运作,除了死刑复核需要提交大理寺,完全独立审判。”
“军法执行完全由军事法庭负责,军籍人员涉及到其它纠纷的,应该根据情节,由军事法庭决定是否暂时中止其军人身份,交给其他法庭审判。或者相互协作,进行联合审判。”
“兵部要保护好军人,不要让他们受地方欺压。”
袁可立心中腹诽,觉得如果是国初的时候,军官不欺负地方官员就是好的,现在地方官员欺负军官,不过是还回来而已。
不过如今边疆多事,需要依仗军人,皇帝让兵部保护军人,确实很有必要。
军法的审判执行,也需要专门法庭。
所以袁可立答应下来,决定利用这次协理三法司的机会,划分好军事法庭和其他法庭的职责,减少相关纠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