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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的鸡蛋、鸭蛋是攒了不少,但没以前多。
梁越民前两次来家里,带了不少东西。
走的时候,自然不能让空着手,就给提了两篮子鸡蛋、鸭蛋回去。
现在两样一共给捡出来五十颗,就按市场上的最高价卖的。
那对夫妇蹲下仔细捡起来,看了看鸡鸭蛋的成色,暗暗点头,并不觉得吃亏。
称过斤数之后,给钱也很痛快。
实际上,土鸡蛋是比正常鸡蛋小很多的。
陈凌家的鸡蛋却是个顶个的大,都快顶得上别人家鸭蛋了。
很多人看了,觉得不是土鸡蛋。
但是摸上去,比饲养鸡下的蛋,蛋壳要厚得多。
其实不仅鸡蛋,鸭蛋也比正常的大一圈。
即便没吃,也知道这样的鸡鸭蛋肯定差不了。
这夫妇俩并没多待,买完后挎上篮子就走了。
离开后,秦容先才说,这俩人在县城离他们住得不远,买这个不为自己吃,是女儿坐月子吃的,前些天梁红玉给了几个,做的蒸蛋,女儿吃了还要,就专门跑过来这一趟。
听秦容先这样讲,陈凌呆愣了一下,突然觉得这俩人有些眼熟。
“叔,这俩人不会是秦秋梅的公婆吧?”
“哈哈,你这也认识?”
“就是秋梅那丫头的婆家人,那丫头真正论起来,该管叫我四叔的,都是城南秦湾人。之前你建房的时候,在你家打了个照面,知道管是计划生育的,我跟你姨就都有点印象,那天闲逛遇到了说起话来,才知道是老乡,她公婆今年退休了,在家没啥事,最近刚来往起来的。”
陈凌点点头,示意明白。
他原本不认识,也是建房的时候,赵大海喝多了,他就开着车帮忙送了秦秋梅一趟,才觉得有点眼熟,但只是匆匆见过一眼就走了,这次来家里并没认出来。
反正都是不缺钱的人家。
找到家里来买,省得他往县城走了。
闲聊着,梁越民给支起来棋盘,一老一少就你来我往的杀了起来。
他自己在旁边看了会儿,见两人这盘棋时间有点长,就转身抓了把麦子,吹着口哨去喂鸽子了。
最近他们隔三差五的过来,鸽子鹌鹑也不怕他了。
村民们也知道,这父子俩是找陈凌下棋打牌的。
一会儿工夫,院子里就围了一堆人。
陈凌输了两盘。
换下去不久,秦容先就跟同村的老汉吵得脸红脖子粗的,争执起来。
围观的村民也不偏帮谁,笑呵呵的抱着膀子,在旁边看热闹。
就这样闹闹哄哄,一直到中午才散去。
秦容先还意犹未尽,跟几个老头约好明天再战。
随后也不肯留下吃饭,就和儿子晃晃悠悠骑着车子走了。
村民们也陆续离去,走之前,国兴家的陈玉彬扔下句话。
“富贵叔,晚上记得早点吃饭,咱们还要去土地庙的。”
“知道了。”
村里集体出猎,前一天的晚上要祭拜土地爷的。
祈求土地爷保佑获得更多猎物。
至于为什么是祭土地,而不是山神,就不得而知了。
老辈子传下来的,一直是这样。
下午。
七队要进山的,就一块聚到了王立献家。
共同商量着明日的出猎事宜。
去哪个方向、谁家有合适的狗撵山、谁把关坳口、那些人搜山等等详细分工,外围山林不需要,猎物也少,这些说的是深入山林之后。
一切准备妥当,就只剩晚上到土地庙祭拜土地爷了。
土地庙除了过年的时候上大供,其余就是端午、中秋这样的节日会有人添香烧纸。
平常没人来,较为冷清。
里面尽是灰尘,蛛网,积灰很厚,几个小年轻的事先打扫好之后,才开始祭拜。
这次进山的,不拘是哪个队,都要过来,烧上一把香,点燃黄纸,敬上供果与肉类,恭恭敬敬的磕几个头,说些带有敬意的话。
不然这么多人进山,一声招呼都不打。
土地爷爷就会不高兴,把猎物全部藏起来,或者让它们跑掉,让进山狩猎的一根毛都捞不着。
夜里大概九点钟的时候,基本祭拜完了。
陈凌就起身去放炮。
一大盘的二踢脚,从麻袋取出来,排成一排,在土地庙周围点燃,砰砰砰的窜起火光,不断在夜空中炸响。
响了足足十来分钟。
到此,祭拜土地爷才算圆满。
最后走的,关上庙门,便只待明日进山了。
七队进山的人最多,除了陈大志和王立献之外,另有陈玉强、陈泽家的几个叔伯兄弟,加起来共十二人。
仍有五人分不到枪,嫌太年轻,就这样,也都抢着要跟进山。
闰八月初四,一大早陈凌就扛上猎枪,领着两只狗出了门。
到村外等着出发。
他也没带太多东西,只披了大衣,打了个包裹,让黑娃帮忙驮着。
腰上斜插着一把砍柴刀,是用来开路断藤的。
这把跟狗腿刀形状接近,有些年头了,还是以前陈凌父亲留下的,送信的时候常带在身上。
不管开路,还是防身,这一把刀就可解决,非常锋利。
经过特殊的加工和打磨,这么些年,还是雪亮锋锐,没有生锈的迹象。
山野人家,柴刀是家里必备的物件。
好比镰刀一样,家里时常备着两三把备用。
作为进山的猎人,砍柴刀和剥皮的猎刀一样重要。
除了在草藤稠密的地方开路,遇到突然蹿出的野兽可以防身,还可砍竹做筏,用途很多。
没等多久,七队的人基本来齐了。
其他队虽然不走一起,但也是热热闹闹的,在村外三个一伙,五个一团聚在一起,抽着烟,说着笑着热情高涨。
陈凌带了狗。
七队的其他人也都把自家狗带上了。
这是昨天在王立献家商量过的,陈凌家的两只狗比较厉害。
只要它们两个带头,村里的土狗就会变成另一番模样,凶猛异常。
面对狼群也敢冲上去。
且村里的狗,上次和狼群战斗过后。
受伤是有不少,但确实看着凶狠了许多,汪汪一叫,精气神都变了。
乡下出猎,也不讲究什么寻回、追踪之类的猎犬。
自家养的土狗,像是王立献带的黄虎斑,练过腿之后,就能搜、追、叫、咬一条龙。
反正是枪猎。
比平时进山打到猎物要容易许多。
狗主要是示警,以及搜寻猎物撵山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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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到齐了,就都把裤腿子缠一下吧,咱们准备出发了。”
王立献抽完一根烟,就让大伙在腿脚上缠带子,进山后能防止毒虫钻进去。
缠好带子,绑好腿,一伙人向北出发,要从陈凌家地那边进山。
一个个身上背着布包,挂着大大小小的袋子,也是装的药和一些常用物件。
路过打麦场,再向北,西北角的村口就是碾子口。
以前的碾子杠不在了,那时候村边边的田地,现在都盖成了房子。
但狼叼岩没什么变化,就在面前这座山最高的山头,这次也要经过。
“富贵你瞧,素素还是出来送你了。”
走了一段路,陈大志笑着拍了拍陈凌肩膀,让他回头看。
陈凌转身看去,就看到王素素正带着妹妹站在村口,两人在向这边张望着。
以前陈凌去山上只是玩耍。
这次是要到乌云山深处,很危险。
平日里村民们活动范围只是在外围,要想获得更多的猎物,就只有深入。
其中野猪、野狼很常见,豹子也有,毒蛇、毒虫、旱蚂蟥之类的更是防不胜防……深山老林的危险很多,还有许多叫不上来名字的东西,也很要命。
临行前,王素素不愿意说不吉利的话,但心里哪能不担心呢。
她就只好等队伍走远之后才过来看上一眼。
陈凌似乎都能看到自家小媳妇那双藏着许多种情绪的大眼睛,笑着向她挥挥手,高声喊了句快回去吧,便叫上跟着他汪汪大叫两只狗,转身越过一道陡坡而去。
众人紧随其后,自然免不了一番调侃打趣。
“富贵,过了狼叼岩后,让小金带着狗群撵山去吧,小金跑得快。”
走上山道后,王立献提议道。
他这倒是阴差阳错的蒙对了。
小金确实是有这本事的,它能当狗中女王。
王立献这样说,也是打狼的那天晚上,跟村民们一块,都见识到了小金那惊人的速度。
跑起来真跟风似的,腿都看不到影子,狼见了也要认怂。
“行啊,那这个大任就落在我家小金头上了。”
陈凌摸了摸小金脑袋,嘱咐它待会撵山的事。
山林外围猎物少无所谓,翻过外面的山头,进了人迹罕至的山岭之中,就要从外到内放狗去逐步搜寻一遍。
有没有猎物,主要是以狗吠声来判断,当狗闻到猎物气味时就自然高声连续不断的狂吠,这就说明已有猎物出现,如果是狗小声叫,并且时吠时停的,说明尚没有猎物出现。
当发现猎物动静时,搜山的人便一个与一个发信号,就是大声呼喊猎物现在已出山,现在已到某某位置,请各位注意等。
然后包抄过去,举枪来打。
“哈哈,富贵你还跟狗废啥话,它再聪明,还听得懂人话不成?”
国兴家的小子陈玉彬笑道。
结果说完就被陈大志训了:“老狗通人性,老狗通人性,这话都没听说过吗?你达刚当电工那年,被电倒在树底下,你问问是谁去叫的人?”
“不就是俺家的狗嘛。”
“那时候你**奶还活着,家里的狗养得壮实得很,毛都油光水滑的,狗知感恩啊,懂事着哩。”
陈玉彬听了两眼发蒙:“啊?还有这事儿?咋没听俺达讲过。”
“不跟你讲,是国兴哥当年被人敲了闷棍,才叫电倒的。跟你们说了,怕你们记仇。”
“谁啊,哪个王八犊子敲俺达闷棍,大志叔你告诉俺,俺肯定不记仇。”
“那人早死了,坟头草都老高了,跟你说也没用。”
“……”
他们两个说着。
王立献却跟陈凌道:“这都上山了,你还咋让黑娃驮这么些东西,狗腰软,能跑不能驮,这样搞在山上走不远,就会把狗累坏的。”
“没事,黑娃比牛犊子还壮哩,浑身腱子肉,驮点东西不碍事。”
陈凌说着,转身踢了身旁的黑娃一脚:“行了,既然献哥说了,就不让你驮了,你头前带路去吧,待会好好表现,别再让小金比下去了。”
便把包裹取下来,背在自己身上。
黑娃依旧没心没肺,吐着舌头憨憨的看他一眼,然后扑棱棱的用力甩了甩毛发,冲到前方跟小金还有一群土狗耍闹去了。
今天阳光依旧好,凉风轻缓的吹着,望着一棵棵野树上沉甸甸的果实,红彤彤,黄澄澄,成熟的野果散发成熟的果香气,身心都舒畅起来。
不过在踏入山林之后,路途就变得艰辛了。
村民们上山采药、打野味开出来的小道,只要小半个月没人走过,杂草和藤蔓就会遮挡的严严实实,就好像这些小道从来没出现似的。
走在前面的陈玉彬、陈广彬几个兄弟,拿着砍柴刀,一阵披荆斩棘,在头前开路。
这活儿看着挺过瘾,实则累人得很。
杂草略好些,相互缠绕的藤蔓、灌木就不那么好对付了。
几个小年轻的体力消耗很大,陈玉强还比较胖,不适合干这个活,不时的就要换上陈泽几兄弟上前,轮流开道。
一个多小时过去,从狼叼岩所在的这座山头翻了过去。
王立献再次提醒一句:“背阴了,注意脚下。”
说的是脚下的毒蛇和毒虫,在山的背阴面居多。
这里平时来的人更少,道路更加难走了。
藤条也更粗,灌木荆棘杂乱不堪。
小年轻们都累得气喘吁吁,甩着胳膊,野藤粗韧,砍起来震得手臂发酸发麻。
陈凌见此抽出砍柴刀上前:“换我来吧,你们歇会儿。”
把他们都换了下来。
众人退开,陈凌便提了砍柴刀,挥舞起来。
“咔嚓”、“咔嚓”的响声不断。
野藤、灌木应声而断,雪白的柴刀,印在略显幽暗的林子里,显得格外耀眼。
队伍果然快了不少。
等到了一处山谷的时候。
陈凌身边的两只狗突然竖起耳朵,就要冲出去,被陈凌一下子拦住了。
“咋了富贵?”
王立献眼神凝重起来。
身后的众人也纷纷警惕的举起猎枪。
陈凌伸出手指放在嘴边,轻轻嘘了一声。
然后指了指前方。
众人顺着垫脚望去,前方视野开阔许多,不远处有一条山涧,水声潺潺,周遭翠竹俨然,林木森森,水中站着一只只白色的大鸟,长脚尖喙,梳理着毫无杂色的羽毛。
是群白鹤,有七八只左右,是个小型的鹤群。
这时,鹤群山涧溪水,却有只奇怪的白鹤,高昂着修长的脖子,挺着胸膛,睁着圆溜溜的眼睛,好像在警惕地放哨。
众人屏息凝神,不敢惊动它们。
但土狗却有些按捺不住,低声呜咽着,围在黑娃、小金身旁,尾巴不安分的摇动着,老想冲过去。
那只机敏的白鹤很快发现了这边的动静,于是它高声叫了声,拍了拍翅膀,双腿一并,伸颈昂首向长空飞去。
随之,在空中又发出一声声清亮的长鸣。
也许是听到了同伴的示警,其它的白鹤也纷纷伸长了脖子,扇动翼翅向长空飞去。
“是鹤飞回来了啊。”
陈大志扬起枯瘦的脸,有些感叹。
鹤又来了,秋也到了,这一年马上就到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