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初会死神伯兰(求订阅)
2070年9月4日。
虚拟宇宙,黑龙山岛屿,杀戮场决战空间中。
“角度不对!”
“快点,变向的速度再快点!”
“师兄,你这刺天式转动的弧度不够,还要再大点,你看我连后撤都不需要直接就能闪避开!”
一方无边大草原的擂台上。
罗燊正在跟罗峰进行着激烈的交战,准确地说,是罗燊在单方面‘蹂躏’罗峰,他根本没有展开任何攻击,仅凭身法便不断避开罗峰的一次次攻击,并且贴近到罗峰身旁。
这也让罗峰明白了自己的缺点。
任何一个精神念师掌控者,一旦被武者近身,都将会是一场灾难!
本以为孕育出魔杀族分身,踏入空间本源法则门槛后,自己的身法有了极大的提升。
能和罗燊掰掰腕子。
可直到交手了罗峰才知道,自己跟罗燊的差距究竟有多大,直接被对方玩弄于股掌之间,甚至罗燊都不需要施展空间幻身,只是纯粹的一个弧线加速便快到极致!
交手十多分钟,他的刺天式甚至连罗燊的衣角都没擦破。
金,至刚至强!
衍神兵更是金属性的掌控者神兵,二者结合,本应是世间最坚硬最暴力的利器,可却连敌人的衣角都触碰不到!
这是何等的悲剧!
“不打了不打了!”
眼看着再打下去也是被戏弄,刺天式再一次落空后,罗峰直接摆烂不玩了,由金色小剑组成的刺天式也是直接崩解,散落一地。
罗峰落在地面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如此高强度的追逐战,整整持续了十多分钟,饶是他这具恒星级九阶的身体都有些遭不住,念力的消耗比恢复更快。
罗燊见状。
只能无奈地耸耸肩,落下,在罗峰身旁坐下。
喘息片刻。
罗峰转头看向依旧像是个没事人的罗燊,忍不住问道:“阿燊,明明都是同样的身体,为什么你的速度要比我快这么多?”
一般来说,念力飞行兵器的速度要比武者的飞行速度更快。
尤其是罗峰这种感应了空间本源法则,御使暗云梭如臂指使,闪避变相应该更加灵巧。
可在罗燊面前。
他就像是如来掌心佛国里的孙猴子,无论怎么一次次变相,无论怎么操纵刺天式去攻击,却始终无法摆脱如附骨之疽的罗燊。
双方始终保持着相对距离。
这意味着,在先前的战斗中,罗燊始终占据着绝对的主动权!
对于一个本应掌控战场的掌控者而言,这是一件何等可怕的事情,连对手都无法摆脱,又谈何掌控战斗?
“等伱什么时候了解并悟透空间本质,你也能做到。”
罗燊笑道。
罗峰叹了口气道:“我才刚领悟空间本源法则,空间本质对现在的我来说,有点太遥远了。”
而明天,就是乾巫宇宙国1000名天才聚集的日子。
时不我待!
第二天上午。
黑龙山岛屿九星湾小区。
罗燊,罗峰和雷神三个获得了总决赛参赛资格的人,与家人朋友打过招呼后,便直接乘坐天马前往黑龙山岛屿的传送点。
他们需要前往乾巫大陆的一座浮空岛屿集合。
刷!
三人出现在浮空岛的传送点上。
“罗燊先生,罗峰先生,雷神先生,三位先生这边请。”传送点旁有工作人员指引。
那是一条云母石铺就的路径。
三人沿着路一直往前,不多会便到了一处广场上,此刻已经聚集了一大群人,正是获得名额的那群恒星级天才!
“刀狂!”
“刀狂来了!”
“疯子!”
在场的所有人将目光投放过来,其中绝大多数人的目光都落在了罗燊身上,也有一部分熟悉的人笑着冲罗峰打招呼。
至于雷神,没有丝毫存在感。
毕竟看罗燊是因为他的名气大,而罗峰则是轮回战与其中的不少人打过交道,反倒是雷神当初的晋级过于顺利,不少人甚至都不知道有他这一号人物。
对此,雷神只能安慰自己,说他们有眼不识金镶玉。
“轰!”
等一众天才集结完毕,正在广场上彼此寒暄之时,一股无形的威压覆盖整个广场,一名身穿鳞甲战袍带着头盔的巨人走了过来。
正是十三神将!
“本次总决赛,由我带队前往,你们可以称呼我为十三大人!”
高达八米的巨人声音轰隆,那双在头盔笼罩下的眸子,哪怕只是简单一个对视都能给人以无穷的压力,就算是罗燊也不敢跟对方对视太久。
这纯粹是生命本能上的压制,与意志强度无关。
好在,十三神将并不打算在他们这些小家伙面前过多展露不朽的威严,很快便带队出发,直接传送到了虚拟宇宙开辟的崭新位面。
这是一片浩瀚的大陆。
当他们出现在这片大陆上后,很快便赶来一名身穿白袍的中年男人,恭敬地向十三神将行礼:“乾巫宇宙国队伍,前方有1008座大厦,你们被安排在002号大厦。”
“嗯?”十三神将微微一愣。
得到中年男人确认的目光后,不着痕迹地在人群中的罗燊身上扫了一眼,旋即点点头,带着队伍直接朝远处飞去。
远远便看到了远处的1008座大厦,自然形成了一个环形,中央是一个大广场。
此刻这广场上正有大量的来自各个宇宙国的青年男女们随便散步聊天,只粗略一看,便超过了十万人。
“降落!”
十三神将声音轰鸣,一行人直接降落在广场边缘,朝着002号大厦走去。
“他们去002号大厦了,这届天才战002号大厦是分给了乾巫宇宙国,看来那些是乾巫宇宙国的队伍!”
“我看到刀狂了!”
“我也看到了,在那个疯子和野人旁边!”
“他们身边的光头是谁?”
“不认识。”
广场上来自其他宇宙国的天才们,遥遥看着乾巫宇宙国的小队开始低声议论起来,只不过大家的听力都不错,将所有的讨论都听了进去。
尤其是雷神,将那句不认识听得一清二楚。
【那年十八,母校舞会,站着如喽啰,那时候我含泪发誓各位必须看到我!】
“太欺负老实人了!”
“光头怎么了,光头又没吃你们家大米!”
雷神嘴里碎碎念叨道。
他暗自发誓,将来总有一天,要站在最高的舞台上,让所有人都看到那个最耀眼夺目的自己,告诉大家,他的名字叫雷神!
不过,罗燊二人却并未在意雷神的碎碎念。
因为他们都被广场角落里,那道身穿白衣,长相俊美却面无丝毫表情,整个人仿佛一座冰山,背负着一柄血色长剑的身影所吸引。
“那就是,死神伯兰?”
*******
第三更,送达!
各位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