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魔笔记中不许夹带情书 第124章 我们真的都是自愿的

环保主义者真的喜欢环保吗?也不见得。

人家有可能是拿钱办事,逼着你环保,然后让背后的雇主独吞石油生意的利润。

周校长曾经问过王云霄一个问题,你觉得幕后之人如此处心积虑地算计红灯会和前进教会,他的真实目的是什么?

我特么怎么可能理解精神病人的想法?

今天晚上王云霄终于知道了答案。

在失去了两大女性权益组织的庇护之后,他们就迫不及待地对城里的女人展开了迫害。

他这一路行来,看到最多的不是奇形怪状的妖魔邪祟,而是一支又一支的送亲队伍!

谁能想到在月隐之时,这个本该妖魔横行的危险夜晚,天门市本地最繁荣的生意居然是**纳妾!

王云霄人都麻了。

在新**的强力镇压之下,天门市的大老爷们已经有足足两年的时间没纳妾了,天门市的未成年少女们也在家里多吃了整整两年的闲饭,吃到爹娘穷得连裤子都快要穿不起。

这个被封禁了整整两年的市场,在失去了隐形的监管和威慑之后,终于彻底爆发出来。

王云霄站在街口,眼睁睁地看着两名巡逻的警察拦住一支送亲队伍,一个老头子颤颤悠悠地跑到警察面前,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上,撕心裂肺地大声哀求:“长官大人行行好吧!我女儿真的是自愿的!”

眼看着新娘也跪了下去,小巡警手足无措地移开枪口,底气不足地大喊道:“站起来说话!别跪着!”

见警察依旧不为所动,新娘子从花轿里面爬出来,扔掉盖头冲到队伍前面,横眉立目怒骂道:“你们知道黄老爷给我家多少彩礼吗?顶你们十年工资还有得多!我爹都说我是自愿的了你们还想怎么样?要逼死我吗?”

说着话,他抬起手中的哭丧棒,对着两名巡警轻轻一点,两人只感觉头晕目眩,摇摇晃晃站立不住。

王云霄走过去,将跌倒在地的巡警拉起来,三人面面相觑,一时无言。

送亲队伍呼啦一下子冲了过去,将两名巡警挤到旁边。

被撞倒的小巡警拍拍**,自嘲一笑:“咱们反倒成坏人了。”

王云霄正想说什么,眼角余光突然看到街角又转过来一支送亲队伍。

这支队伍的整活方式和上一支又有所不同,送亲的队伍都穿着白衣,打着白幡。

送亲队伍停下脚步,一個披着白色兜帽的削瘦老头子从队伍里钻出来,阴恻恻地冷笑道:“两位长官管好活人的事情就行了,莫阻死人路啊!”

这是结阴婚!

两名巡警连忙跑过去,举起枪大声喊道:“站住!都不许动!”

父女二人却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了他的犹豫和软弱,爬起来大声喊叫道:“冲过去!冲过去!”

王云霄大怒,三步并作两步冲到他面前,抽出雷公鞭照着他胸口就是一戳。

“兴许人家真是自愿的呢。”

你跟我这儿装**呢?

一道雷光炸响,那老头子连惨叫都没发出声来,胸口就被炸成了一片焦炭,手中的哭丧棒也断成两截,当场倒地再无一丝生息。

眼见得真死了人,送亲的队伍发一声喊,瞬间作鸟兽散。

穿白衣的人都跑了,纸扎的白轿子却被他们留在现场,里面毫无动静。

王云霄快步上前挑开门帘,就看到一个穿着嫁衣的小女孩端坐在轿子里面一动不动。

她是动不了。

上上下下足足三十六根银针插在她的身上,把她一个大活人像是昆虫标本一样钉死在了轿子里面,就连眼睛上面都插了两针,眼皮都睁不开,只有两行血泪顺着脸颊悄悄流下,染红了嫁衣。

看她这样子就不像是自愿的,但她却发不出声音。

王云霄隐约听到一声嬉笑,顺着声音望去,就看到一个穿着红肚兜的大头娃娃从新娘子身后探出头来,两只小手搭在她的肩膀上,朝着王云霄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

呵呵,丁三爷!

王云霄一眼就认出来,这是丁三爷驱使的螟蛉娃娃。当初他们第一次从学校进入外层维度的时候,就看到过这个东西。

就算这一只不是丁三爷养的,跟他也脱不开关系!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伱非要闯进来,老子忍屎忍尿也忍不了你口牙!

那螟蛉娃娃明显是心里没有一点逼数——熊孩子大多是这样的,似乎以为王云霄对它无可奈何,没想到王云霄伸手过去,一把就将它抓了过来。

这个时候它才意识到危险,感觉到害怕,但是已经晚了。

王云霄掐住它的喉咙,掰开它的下巴,将点燃引线的掌心雷塞进它的喉咙里面,温柔地笑道:“来都来了,大过年的,你还是个孩子,哥也没压岁钱,给你个摔炮玩吧!”

然后转手把它扔了出去。

螟蛉娃娃咣当一声被摔在旁边墙上,二话不说转身就跑。没跑出去多远,就听到砰的一声闷响,圆滚滚的脑袋瓜当场爆炸。

王云霄不动声色地掏出笔记本,看着上面的血红色字体叹了口气。

你又不说地址,你让我怎么办?

要是真着急的话,估计等我赶过去黄花菜都凉了。

你看人家这个小鬼头就很有眼力见儿。

“侦测到I级神秘物品:螟蛉纸人,距离8,距离9……”

那鬼娃娃脑袋都被炸飞了,却还没有完全死亡,贴在它背后的一张黄纸悄无声息地随风飘荡开来,如果换作旁人可能还真要被它糊弄过去。

但王云霄手里有笔记本,而且他已经养成了随时随地检查笔记本的好习惯……也不能说是好习惯吧,在他心里对于这个玩意还是有顾虑的。

但没办法,太好用了。

谁不知道吃炸鸡喝可乐容易长肉呢?

那你说怎么办,赚这点钱只够喝可乐,喝不起红酒。

但凡我手里有把屠龙,我还用得着你?

王云霄在“英雄救美”和“找人干架”的选择中间犹豫了一秒。

先把丁三爷那孙子剁了,应该也耽误不了多少时间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