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半个时辰
霍去病入宫,
“据哥儿!”
霍去病很少唤刘据陛下,也很少唤卫青将军,
他有亲近的关系,就恨不得让天下人都听到,当朝陛下就是他的据哥儿!
霍去病坐到方才霍光坐过的席上,
“表哥,此战辛苦了。”
“嗨!有什么辛苦的!能为据哥儿做事,我太愿意了!”
“唉....”
刘据垂下眉毛,叹了口气。
见据哥儿有心事,霍去病急道,
“据哥儿,您怎么了?”
“我就是想着,自继位以来,杀孽太重....你替我做了太多不好的事。”
“据哥儿,您千万别这么说!”
霍去病急得将**从腿上抬起,前倾身子,继续道,
“将军的天职就是打仗,末将的天职就是为您打仗!
诸侯王也好,西域也罢,他们敢招惹您,末将一定要打垮他们!
旁的事末将就不知道了!您不必因此事烦忧,末将是打心底愿意为您这么做!”
刘据伸手,盖住霍去病的手,轻轻拍了拍,
真诚道,
“表哥,你是我最大的臂助,我能走到今天,全仰赖表哥。”
霍去病猛地僵住,好像被人施了定身法一样,
本如平湖的心中,忽然巨浪滔天,
据哥儿说我是最大的臂助?!
不是大舅,也不是小光,是我!
是我啊!是霍去病!
有据哥儿的这句话,霍去病觉得这辈子都值了!
什么传奇战功加在一起,都没有刘据的这一句话,更让霍去病心满意足,
再一想到霍光平时牛气的样子,霍去病就心中大爽,
臭弟弟,你哥永远是你哥!
“据哥儿.....”
刘据又拍了拍霍去病的手,
什么话都不用说了!
............
把帝国最强大的两个杀器哄好后,刘据吃了个午膳,吃饭时也不得歇,将科馆呈上的账目扫过一遍后,
又让卫不疑帮着跑腿,要科馆协调南方,补给他们政策,以换取增量的丝绸,
历史证明过,南方可以发展到北方的富裕程度,甚至要更富,根源在于人口,
像春秋时的赐地,不光是要赐出去地,还要配套这片土地的劳动力,不然也是有地但却没人种,
人口数量为重中之重,
刘据丝毫不需要有人口过剩的担忧,开拓出了这么一大片疆土,生就完事了!
东晋政权南渡,为南方带去了大量的人口和先进的耕种技术,
海运的推行,会让未来的南方越来越富,
因为他们可以原地缫丝制绸,再原地分销到港口,节省了大量运输用的人力物力,
刘据的先见之明,就在于此,
他知道未来南方的经济发展,一定会呈爆炸式的,
只不过....
若经济重心开始难移,长安就不适合为都城了,相比而言,四面开阔,水陆发达的洛阳要更适合。
挣多少钱不是皇帝最关心的,皇帝应该思考,如何让南北方平衡维稳,
坐到这个位置上,刘据愈发明白了一些事,本以为父皇不懂经济,但其实,父皇也是对的,他根本不需要懂经济,
因为,在古代,可以说就不存在过经济问题。
任何与钱搭边的事,都是**问题!
刘据开海运一事,历朝历代也有人做,但无论是开海还是禁海,都是出于**考量,挣钱与否统治者不关心,或者说,关心的优先级程度不高。
皇帝的最大任务,还是那两个字,
维稳。
除此之外,都是小事,而若有任何事与这两个字冲突,那都要靠边站。
幸好,出征西域狠狠消耗了一波积粮,让粮价又涨了起来,再加上朝廷免税的新政策扶持,农民对种地的热情重新回涨,
这样就不至于让百姓一股脑挤到海运上,要的是分工明确,各种事都有人去做,
刘据托腮沉思,玉狗儿不声不响,把用过的瓮甑撤走,
“把苏武唤来。”
“是,陛下。”
没过一会儿,苏武走进宫内。
“微臣参见陛下。”
刘据见苏武低头耷拉脑袋,就知道霍光说得话让苏武想了一晚上没睡,真的扎他心了,
霍光就是东宫智囊们的老大,说一不二,相比于霍光的智谋,刘据还发现了他另一个优点,霍光有非凡的统战能力,
将各式各样的人,都能拢在一起,
这个能力,很是可怕。
正是因为对霍光服气,苏武才这么往心里去,
但刘据的看法就是,
没必要把心里想的东西追得太深,有时候只是一念之间,甚至连做出决定的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反复试探人心,就像在矿井下深挖,只会越挖越黑,
刘据被便宜老爹点出后,他开始意识到,自己在不知觉中被权力污染,
毕竟是凡胎肉身,被人称颂会开心,被人诋毁会愤怒,这些都是人之常情,
更何况,刘据还是社稷主,
整个天下万万生灵的命运,都在你的一念之间,
如此非凡伟大的权力,怎么不会让人着迷呢?
她如黑雾一般,不仅仅是在侵蚀着刘据,也在侵蚀刘据身边最近的人,
玉狗儿。
身为刘据身边的近臣,不说远的,就说他为碧玉炉内添炭的权力,
每次都添十几块木炭,
无味无色的瑞炭,价钱要比第二类的玄炭,贵上十几倍,
那如果说,十块瑞炭里,掺着一两块玄炭呢?
是不是很难察觉到。
其中的差价,就被玉狗儿赚了。
宫中这样的事数不胜数,添炭能截一下,御膳房吃剩的菜,也有操作空间,
只是没想到,刘据闻别的木炭咳嗽,吓得玉狗儿立马把心思收了,又全换成了瑞炭。
毕竟像玉狗儿这么贴己的近臣不好找,而且,玉狗儿还算好的,谁能保证,下一个不会被侵蚀的更快?
所以,刘据也只是敲打他两句,还是留着他了。果然,这几个月玉狗儿彻底消停了。
玉狗儿是好的,小黄门玉狗儿或许是好的,中贵人玉狗儿呢?
刘据说不清楚。
甚至说,
玉狗儿,小黄门玉狗儿,中贵人玉狗儿,
都不像是一个人了。
有时候,刘据总能想起记忆里的那部叫指环王的电影,
自己就像是护着戒指的霍比特人,其他任何人只要触碰到这个戒指,就会被欲望瞬间吞噬,
至于自己能撑多久....刘据也不知道。
自己与霍比特人的差别,就是他们可以销毁这个戒指,而自己不能,
非但不能销毁,还要传给下一个人,也就是说,刘据的路永远没有尽头,
孤家寡人就是如此,只能在手心里攥紧“戒指”,
在把戒指交出以前,不能和任何人分享!
因为,
光是戒指从指缝中散出的黑气,就足以让人疯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