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莎.弗拉米尔的祖父是莫斯科人,他的父母,从前是阿拉斯加的金矿工,后来搬到纽约州,又在纺织厂做了工人。
她有两个哥哥,一个妹妹,作为中不溜的老三,总是被苛待。
在利兹酒店工作期间,她结识了一名姓达拉姆的投机商人。
达拉姆先生在外头做的什么生意,娜莎并不知道。
但在达拉姆先生追求娜莎的期间,曾带着她出入剧院,看戏,出入高档的餐厅用餐。
他彬彬有礼,出手阔绰,温柔体贴。
前几天,他带着娜莎辞职,说是怕家里父母知晓了他们私下相交的事儿,就在窄巷子这隐蔽,人流多的地方,为她租了一间两室,有浴室的屋子。
又给她买了衣衫用具,置办家具,请了一个佣人服侍,让她什么也没带,就从家里逃了。
此时此刻,娜莎神色错愕地站在阶梯上。
她上身穿着件簇新的蓝色天鹅绒圆领外衣,下身是缎面条纹的裙子,裙子长,盖住了脚面儿。
脖颈处,挂有串珍珠,头发用发油梳过,戴着一顶有手造花的暖帽。
手指套着绸锻的白手套,拎一只小巧的金属钱袋子。
她本就高挑纤瘦,这样一收拾,整个人看着都比往日有了几分精神。
娜莎肤白,发色暗中微红,五官清秀,如今敷了粉,画过眉,唇上点了口脂,竟也生出了妩媚的气质。
如果不是埃洛伊斯确定自己的眼睛没问题,她怕是都不敢去认。
“埃洛伊斯?你怎么在这儿来了?”娜莎从错愕中回过神,先是有些不好意思。
她没在埃洛伊斯的脸上看出任何鄙薄之色,心里暗松了一口气。
“我来看房的。”埃洛伊斯答。
老太太知道,娜莎是个商人养在外面的情人,她住的那间房,一周要十块钱,她的情夫为她续了半年的租期。
“你们认识?既然你与弗拉米尔小姐认识,就自己拿了钥匙去看吧。”
说罢,老太太颇信任地将钥匙递给埃洛伊斯,她正好歇歇腿脚,下楼去了。
“好。”
埃洛伊斯接过钥匙,往上走了两步,她同样惊讶的很。
先是惊讶,又是被娜莎如今这模样的惊艳。
“你如今,是一个人住在这里吗?”埃洛伊斯问。
娜莎本是要出去买香膏的,但这会儿也没了心思,便陪同埃洛伊斯查看起房间。
“是,达拉姆先生,他不常过来看望我。现在家里,只有一个女佣人在。”
埃洛伊斯已经进入了那间周租五块的屋子,娜莎落后她几步走进来。
“看起来,他对你应当很不错?”埃洛伊斯的目光落在屋内斑驳的窗框上。
这屋子只比她们住在三十三街的屋子大了几平米,采光还更差些,有个微型的小阳台。
地板生了梅斑,没有铺地毯,娜莎小心翼翼提起裙摆走动,生怕弄脏了:“是,他很大方。”
“这就好,我在酒店里听说了你的事儿,本还以为,那个达拉姆先生会是个骗子。”
埃洛伊斯抿唇微笑,插科打诨的告诉了娜莎。
她现在过的比曾经要好,埃洛伊斯想劝她留个心的话,也不好说出口,说了倒像是不盼她过的好一样。
就如同艾米说的一样,好歹,现在的这个先生,能让她受些实惠,离了父母的苛待。
“谢谢你还替**这份心,我现在的日子,还算过得去。”娜莎说着,请埃洛伊斯去她的家里,喝一口茶。
埃洛伊斯将这一览无余的破败房屋看过,彻底打消了住在这里的念头。
她说要去其他地方找房屋,但娜莎已经在楼上的屋子里闷了太久,女佣又是个不爱说话的,她又劝着埃洛伊丝陪她说说。
埃洛伊斯看着天色还早,也就应了她的。
娜莎住的屋子,楼层高,没那么潮,有两间,浴室里有抽水马桶,布置的温馨精致,家具都换了新的。
门口的衣橱里,还挂着男士的毡帽。
埃洛伊斯陪她在窗边的圆几坐,她这里的女佣,黑胖健壮的很,给埃洛伊丝端了加奶的红茶,又有一银盘儿撒了糖霜的饼干。
埃洛伊斯只喝了茶,没碰那一整盘的饼干。
二人从前在酒店里做同事,关系还算和谐,此刻坐在一起,埃洛伊斯捡了些利兹酒店里的事情说道。
娜莎问:“她们可都在背后说我什么了?是不是说我攀附人?下流做派?”
埃洛伊斯心想,比这难听的也有,但她摇头,说道:
“我平时忙着干活儿,没机会听说什么。不过,即使她们背后说你,眼下也打扰不了你,不必放在心里。”
“没错,我一定要把自己的生活过好,别人怎么说,我都不在乎。”娜莎的脸色有些晦涩。
埃洛伊斯转移话题,又谈起冬季漫长,圣诞节即将到来。
那个烦人的劳拉依旧还是那么霸道,二人一同说了她几句坏话,相视一笑。
娜莎问起埃洛伊斯做缝补的活儿,还顺不顺。
埃洛伊斯实话实说,还算忙,不愁生意。
娜莎就让女佣,进屋从她的妆台旁拿了两卷颜色好的丝线给埃洛伊斯,说这是圣诞节的礼物。
埃洛伊斯也没拒绝,她正用的上这些线。
但也没什么好还送的,就道:“我不能白拿你的东西,有布没有?我替你做件晨袍?”
娜莎本想拒绝,但她看的出来,埃洛伊斯并不是一个会因为物质差距,而自卑自怜的人,她这么说,纯粹是想回她的礼。
她也答应了,又去找来三四码棉布,央求埃洛伊斯帮她做件可以居家穿着的。
聊完这些,埃洛伊斯对娜莎更亲切了些,二人说好圣诞之后再见。
从娜莎那里离开之前,埃洛伊斯手上多了这些东西,拿不下,找佣人借了一只篮子。
临走时,埃洛伊斯将老太太的钥匙还回去。
“我回家去,跟家里的人商量商量,再做决定,今天麻烦您了。”埃洛伊斯对老太太说道。
那老太太点头,“回去了,快点儿想好,那两间空房,最多还能留三天。”
埃洛伊斯点头,提溜着篮子回家去了。
早晨起来送货,中午在家里收拾了一通,傍晚看了一间房屋,又费了口舌社交。
埃洛伊斯到家时,家里的人都已经下班放学,都回来了。
她累的慌,收了篮子,在床上躺了好一会儿,与露易丝和贝拉说着,她今日出门都干了些什么,看的房间如何。
不一会儿,露易丝就提着一桶冒气的开水过来,姐妹三人一道烫脚。
“我觉得,那房子不成样子,还没我们现在住的这间好呢。”
“那地方,想寻好点的房子,想来也是找不到的。”
特莉手里摊着新学来的馕饼,她听说埃洛伊斯去了一趟窄巷子,笑着摇头。
“那个地方,除了住一些在工厂里吹玻璃的闲杂人,就是工厂的经理,老板们养的情人。”
“前些天儿,报纸上还写,那地方出了案子,说是一个商人租了间空房,用来幽会情人,但没等来情妇,却被麻袋套头,一棍子闷的没气了。”
舅妈平时也是个爱八卦的人,她这么说,又道:“我们家里女孩儿多,不能往那种地方住,埃洛伊斯,以后你也少过去。”
埃洛伊斯并未告诉她们,有关于娜莎的事儿,她此刻听舅妈这么说,有些深思。
那个达拉姆先生,把娜莎安置在那种地方,却又给她好吃好穿,到底安的什么心?
怪不得,那老太太告诉她,刚空出来三间房屋呢。
看来这便宜还是没有好货,埃洛伊斯擦了脚,起身去看舅妈做的饼。
“那我明日值完了班,就去别的街区去瞧一瞧。”
舅妈点头,用厚厚的铸铁锅烙出来一锅饼子,这些饼子双面烤的有豹纹斑,金黄飘香。
埃洛伊斯觉得厉害,夸了又夸。
特莉多不好意思,说道:“这点东西能算什么,凡是手巧些的妇人都该会做这个。”
“那可不,要是人人都会,富人家里的女厨娘们还能拿那么多薪水吗?”
她又伶牙俐齿,道:“这会做吃食,比别的手艺强上百倍,既能实惠自己,又能靠手艺赚到钱。”
“舅妈,你看我,给别人做了那么多衣裳,自己却连一身好裙儿也穿不上,上帝啊,这真不公道。”
特莉被她哄的开心了,答应明早去买几个鸡蛋,煎了卷饼里吃。
当天的夜里,埃洛伊斯把丝线和棉布整理了,叹口气,打算过几天慢慢去做。
她始终认为,如果不是因为她来到这个世界,所作所为改变了原身的命运,那么原书里这命中注定一样的剧情,也不会落到娜莎的身上。
原书的主角,是剧院里的新人演员。
而原书中的原身,作为配角剧情出现时,已经是无人问津的过气演员,即使舍下尊严,也没有几个观众。
书里写,‘她整日酗酒,颓废不堪,甚至因为再次被骗了情,绝望之下,纵火焚烧剧院,生命湮灭在舞台上。’
这配角的结局,在原书中影响微乎其微。
埃洛伊斯又想起今天看到的娜莎,美艳鲜活,她若是有这样的结局,实在叫人不忍。
她在床上翻来又覆去,难以安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