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两个在传递完情报以后就离开了中央公园。
谭震想了想,便跟上了那个穿着白色羽绒服的中年人。
他很想知道,这个人到底是谁?
对方显然是个老牌特工,行事非常警惕。
他并没有马上回去,出了中央公园以后便逛起街来。
他似乎很放松,一点也不急于将情报带回家中,而是非常悠闲的在大街上闲逛起来。
他一会儿停下来买杯饮料,一会儿又去便利店买上一盒香烟,就像街上那些闲逛的米国人一样。
谭震很清楚,这一切都是假象,他这样做的目的显然是在甄别后面是否有“尾巴”?
就这样经过半小时的转悠以后,对方显然认为已经安全了,他开始转身向大街外面走去。
谭震就这样跟在他的后面,离他保持着数十米的距离。
也幸亏他穿了隐形衣,要不然以对方的警惕性,他根本没办法靠近,更谈不上跟踪了。
中年人转过一个拐角,最终来到了中央公园后面的一条大街上。
透过路边的灯光,谭震看见旁边的路牌上写着“昆斯大街”。
昆斯大街?谭震的眼睛瞬间眯了起来。
他记得在FBI基地看到的资料中,那个负责审讯他的探员罗伯特就是住在昆斯大街16号的平安公寓,难道这个人就是他?
中年人很快便进了一栋临街的公寓楼,看样子是准备回自己的住处了。
也是凑巧,恰好有一个人从里面出来,他似乎认识眼前的这个人,跟他打起了招呼。
“嗨,罗伯特先生,晚上好!”
“晚上好!史密斯先生!”
中年人也不得不扬起了手,还摘下了脸上的口罩。
在雪白的灯光下,谭震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庞。
他猜的没错,这个人就是纽约联邦调查局的探员罗伯特。
看来他的推断是正确的,唐俊就是米国人安插在纽约总领馆的内线,而罗伯特就是他的上线。
既然已经确定对方的身份,谭震也不再跟着,他转身便离开了。
他决定要尽快的将收集到的证据转交给国家安全部门,要不然,还不知道这个“鼹鼠”要传递多少情报给米国佬。
这些该死的米国佬,一方面打着友好的幌子,背地里却干着肮脏的勾当,真他么恶心!
不过要将这些资料交给谁谭震却犯了难,回国交给国家安全部门肯定是不可能的,他才来几个月,冒然的回国不但会受到学校的批评,还会引起某些人的注意。
罗伯特已经注意到他了,他现在冒然回国很容易打草惊蛇。
但是交给纽约总领馆显然他也不放心,毕竟有唐秘书的例子在前,他现在对纽约总领馆的人都抱着戒心。
他想了想,决定将相关的资料送到华盛顿特区的华国大使馆,最好亲自送到大使手里面。
他相信到了大使级别的这种人物,必然已经经过国家安全部门的各种考核,应该在**上是比较可靠的。
而且按照职权划分,纽约总领馆也是受大使馆领导的。
那么,在特殊情况下,大使先生是有权对领事馆的人事变动做出相应调整的。
从纽约到华盛顿特区有将近400公里的距离,即便开车也要4个小时左右,这样一来一回就要8个小时。
考虑到FBI已经对他产生了怀疑,估计会派人对他进行跟踪监视,这样的话,也只能是夜间出来行动了。
想到连续8个小时的奔波,谭震的头都大了。
不过没办法,现在他也是骑虎难下,想不介入都不行了。
事不宜迟,说干就干。
第二天的晚上,刚吃过晚饭,趁着哈里斯还没出去浪,谭震爬上了床。
之所以这么做,就是要造成一个他在宿舍睡觉的假象,免得监视他的FBI探员起疑心。
“天哪!麦克,现在还不到八点,你确定现在就要睡觉了吗?我还想邀请你一起出去玩呢?”
看见谭震早早的躺下,哈里斯吃惊的叫了起来。
谭震装着一脸疲倦的样子说道:“对不起,哈里斯,我今天不能陪你出去玩了,我身体有点不舒服,想早点休息”。
“那好吧”。
哈里斯无奈的耸了耸肩,转身走了出去。
走到门口的时候,哈里斯停住了脚步,转头对谭震笑道:
“麦克,你不去真是太遗憾了,我今晚要去的是一家东瀛人新开的酒吧,里面有很多新来的泥轰妹子,又乖巧又迷人,而且还花样多,绝对是你喜欢的,哈哈…”。
看着哈里斯脸上猥琐的笑容,谭震就知道,这家伙又打起了他钱包的主意。
他把头一扭,转头面向墙壁,躺在床上假寐起来。
哈里斯见谭震不上套,只好讪讪的出了宿舍,看样子又准备去哪里鬼混去了。
等哈里斯走了以后,谭震马上便下了床。
他知道只要自己一出学校,就必然会受到FBI的跟踪。
不过他一点也不担心,他可是有隐形衣的。
他在房间里面穿上了隐形衣,走出了宿舍。
在哥伦比亚大学的马路边,他看到一个黑色的林肯轿车,车上有一个穿着黑西装的大汉正坐在驾驶室,全神贯注的看着哥大的出口。
他的身上散发着和罗伯特一样的气息,很显然,这就是FBI安排在哥大监视他的特工。
谭震没打算搭车去华盛顿,在他看来,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份风险,他决定驾车前行。
他是中国人,又是留学生,自然不可能有自己的车。
不过没关系,八十年代的米国可是汽车生产大国,在中国很稀罕的小汽车,在这里到处都是。
感谢这个没有监控的年代,谭震在大街上找到了一辆还很新的克莱斯勒吉普车。
下雪天,还是开着吉普车安全一点。
没有钥匙,不要紧!一根细小的铁丝就能解决问题。
那个年代的车门都是手锁,跟卧室的门锁一样,很容易就能打开。
很快,车门打开了,谭震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坐在座位上,他突然感觉有些不对劲,眼前居然没有看到方向盘。
这个时候,他才想起,米国佬的驾驶室原来是在车的左边的。
没办法,他只好撅起**爬到了左边的驾驶室。
他顺着钥匙孔,找到了车里面的电线,只是一番摆弄,很快,“嗡”的一声,汽车打着了。
很幸运,这辆车的油箱还是满的,至少去的时候不用再加油了。
他开着车就直接上了开往华盛顿特区的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