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80:我的文艺人生 677 《解忧杂货店》

关于温馨治愈的文学作品,无论是和电影,出产最多的要算日本,

以其独特的温暖和治愈感而闻名。

岩井俊二的《情书》、东野圭吾的《解忧杂货店》小川糸的《山茶文具店》《菊次郎的夏天》等都是脍炙人口的好作品。

方明华决定把《解忧杂货店》搬过来。

作为一部“非典型东野”作品,在里没有罪案,没有侦探,而是以人与人之间的羁绊为主题,偏暖的,乐观的,张扬善的,是那种可信的,常人的善。

就写他了。

这篇写了在一个僻静街道旁的一家杂货店,只要写下烦恼投进店前门卷帘门的投信口,第二天就会在店后的牛奶箱里得到回答。

因男友身患绝症,年轻女孩月兔在爱情与梦想间徘徊;松冈克郎为了音乐梦想离家漂泊,却在现实中寸步难行;少年浩介面临家庭巨变,挣扎在亲情与未来的迷茫中他们将困惑写成信投进杂货店,奇妙的事情随即不断发生。

这部不仅在日本,而且中国也很流行,后来又拍成电影(日版的),获得好评一片。

当然,这篇故事背景发生在日本,里面写的五段故事也未必完全符合中国社会,需要大量修改,但也不能改变成后世国版的电影。

其实,这是一部带着点灵异色彩的奇幻,读起来也很有意思,如果在开头再增加点灵异气氛就更好玩了。

坐在小院子里葡萄藤架下,方明华喝着茶,看着狸花猫小豆芽正认真的追逐着一只蝴蝶,脑海里开始这篇的构思以旧需要修改的地方。

等有个大概思路,方明华就上楼打开电脑开始写作。

晚上,宋棠棠下班回来了。

位于长安南路电视塔附近摄影棚的组装调试工作已经完成,已经可以用来拍摄,吴天民执导的《变脸》以及王权安拍的《钢的琴》某些室内镜头准备在这里开拍。

张亿谋拍的《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已经杀青进入后期制作阶段,冯小宁的《人民的名义》前期筹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现在进入紧张的拍摄工作中,而拍摄地就在西京。

所以现在宋棠棠上班没那么忙,不过公司搬到长安南路,回家路程要远点。

妈妈还没下班,两个孩子已经放学,肚子饿的咕咕叫所以就先开饭,小保姆将她的饭菜给留下。

等她回家,孩子们已经吃完饭开始做作业,完了女儿还要练琴,不过这些她不用操心,由老公负责。

只要方明华在家就自觉承担起这些责任。

宋棠棠吃完饭,然后上楼来到方明华的书房。

最近由于第二次世界文学大奖征稿,所以方明华的书房到处都是稿件,宋棠棠没事的时候也过来看看,有些作品的文学价值挺高的。

今天,宋棠棠进了书房,发现方明华并没有看稿件而是在坐在电脑边码字。

“咦明华,你那本《父母爱情》看完了?”

《父母爱情》是一个叫刘静的军旅作家写的,讲述了海军军官江德福和资本家小姐安杰相识、相知、相爱、相守的50年爱情生活。

方明华昨天晚上看的时候,宋棠棠猫了几眼觉得很有意思,也想看看。当然要等方明华看完后自己看,不能影响他的工作。

没想到这么快就看完了!

“还没看完,你写看吧。”方明华头也不回说道。

“你在写什么?”宋棠棠好奇凑过去就看到屏幕上写着一个书名《解忧杂货店》。

“你这是?”

“丽丽不是说要给她写一篇嘛,写好给她,免得打电话催。”方明华笑道。

李丽要方明华写篇这事,宋棠棠是知道的,她瞅了眼又叮嘱了句:“要按照丽丽的要求写啊,温馨、治愈的,不要悲剧!”

“行,我知道。”

方明华边敲键盘边说道。

“喂,你这部《解忧杂货店》主要写什么内容?”宋棠棠有些好奇。

“算得上一部灵异类的奇幻。”

“啊,灵异?该不会是像《午夜凶铃》那样的吧?”宋棠棠听了大惊失色:“你可不能吓唬丽丽,她现在可是一个人住。”

《午夜凶铃》是86年方明华去香江后回来写的一篇,宋棠棠看了吓得几天不敢开家里的录像机,生怕书中主角贞子从电视里爬出来。

方明华听了笑道:“怎么会呢,灵异只是一个引子,否则这个故事架构无法成立,我准备这么写.”

方明华转过身,讲起故事大致内容。

没有学历,独自出去闯荡江湖,导致身陷困境的女孩;

因男友身患绝症在爱情和事业间徘徊的少女;

为追逐音乐梦想离家漂泊,导致在现实中寸步难行的男孩;

面临家庭巨变陷入爱与自由之间徘徊的少年;

因为对母亲的误解,认为母亲不爱自己,导致自己怀着怨气生活很多年的孤女……

宋棠棠认真听着。

听完说道:“我也觉得挺有意思的,丽丽肯定会喜欢。”

“那就好,我就继续码字。”方明华又转过身。

宋棠棠皱皱秀眉。

她不太喜欢方明华说“码字”这两个字,特别是自从用电脑写之后。

这么高尚的文学创作,怎么能说“码”?感觉好像很廉价似的。

但他这么说,自己也没办法。

看他专心开始写作,宋棠棠也不打扰他,离开了书房顺便把那本《父母爱情》拿走,回自己书房泡上一杯咖啡慢慢看。

中主人公父母是一对军人,这对于宋棠棠而言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自己的父母也是军人啊。

能否以后改编成电视剧?

先看完再说。

随后的两个多月时间里,方明华的主要工作就是一方面按照读书班的要求看稿子,另一方面就写这部《解忧杂货店》

这本原作者共写了大约21万字左右,但方明华觉得文字有些啰嗦,文笔有些欠缺,简洁点好,不需要写这么多字。

写好的第一个读者当然是媳妇宋棠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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